人民網
人民網

粵四部門聯合發布懲治惡意欠薪犯罪典型案例

2025年06月27日09:11 | 來源:南方日報
小字號

惡意欠薪危害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6月26日,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四部門聯合發布惡意欠薪犯罪典型案例。

據介紹,全省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堅持依法懲罰、寬嚴相濟、懲防並舉、標本兼治,用刑罰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以實際行動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保群眾權益,護一方平安。

本次發布的案例中,陳某某於2020年11月開始經營梅州市金中徽派裝飾有限公司(下稱“金中公司”),先后聘請楊某某、李某某、侯某某等18人在梅州市城區承包家庭房屋裝修工程,但陳某某在收到裝修款后,拖欠上述工人工資25.42萬元。2022年3月、5月,梅州市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兩次發出《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金中公司支付工資,陳某某逃匿。該局遂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4月18日,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對陳某某刑拘列逃,並於當日在深圳市將陳某某抓獲歸案。到案后,陳某某支付了所拖欠的部分工資。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陳某某涉嫌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審理。庭審中,陳某某及其辯護人對指控罪名提出異議,認為其與所拖欠工人之間不屬於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且部分包工包料的屬於施工分包承包合同關系。因此,本案是民事糾紛,不構成犯罪。該院經審理后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或者個人,違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的規定,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被告人陳某某及其辯護人所提其與被害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不構成犯罪的抗辯理由不成立。2024年12月23日,該院判決被告人陳某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相應罰金,並責令被告人陳某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退賠被害人楊某某、李某某、侯某某等16人工資人民幣16.62萬元。

宣判后,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如何構成?刑法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此外,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量刑如何?刑法規定,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南方日報記者 杜瑋淦

(責編:寧玉瑛、張永生)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