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客運港等6地擬入選首批指定游艇出入境口岸
港澳游艇有望直接駛入大灣區任意碼頭

近日,廣東海事局發布《粵港澳游艇自由行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將創新實施港澳游艇“兩套牌”管理模式,首批指定廣州南沙客運港口岸、深圳蛇口郵輪母港口岸等6個游艇出入境口岸。未來,港澳游艇有望直接駛入大灣區任意碼頭。
在管理模式創新方面,方案提出,實施港澳游艇“兩套牌”管理模式。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試點實施港澳游艇辦理內地臨時船舶國籍証書,港澳游艇在指定口岸辦結進口岸手續后、辦理出口岸手續前按照內地船舶管理,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范圍內實行船舶進出港報告制度。同時,實施入境港澳游艇免擔保政策,並推出一系列出入境邊防檢查便利措施。
在制度體系建設方面,《廣東省粵港澳游艇自由行管理辦法》及配套制度將出台,從適用范圍、活動水域、管理要求到臨時船舶國籍証書辦理流程等進行全面規范。同時,制定《港澳游艇入出內地安全管控工作機制方案》,明確多部門職責,建立高效協作機制,實現港澳游艇信息共享共治﹔編制《港澳游艇航行指引》,為游艇合理規劃航線、安全航行提供參考。
方案還構建了港澳游艇進出境口岸和休閑活動水域動態更新機制。港澳游艇應當自指定的口岸出入境,並在劃定的水域范圍內開展水上休閑活動。根據口岸功能和通行能力,經評估,首批指定廣州南沙客運港口岸、深圳蛇口郵輪母港口岸、深圳機場碼頭口岸、珠海九洲港口岸、珠海萬山港口岸、中山港口岸等6個游艇出入境口岸。首批休閑活動水域范圍則包括珠江口水域和深圳灣水域。
在粵港澳機制銜接方面,方案計劃推動與港澳特區政府簽署相關協議,明確監管責任和義務,促成各方共同加強產業規劃、政策支持、聯合協作和風險防控。同時,開展港澳游艇証書及駕駛人員証書技術比對認可,逐步統一檢驗標准。駕駛港澳游艇的駕駛人員無需換領內地証書,並配套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航行規則等宣貫機制,提升安全駕駛水平。
南方日報記者 李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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