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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新出台20條惠企利民措施

土地使用權可“帶押變更、帶押過戶”

2024年11月10日09:08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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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日前印發的《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機制惠企利民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措施(第五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內容包括支持制造業立市、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升市民群眾滿意度三大方面20條措施。

增加全市工業用地規劃總量

隨著科技和產業的多元化發展,廣州市生產、存儲、運輸等產業鏈環節聯系愈發緊密,生產制造與倉儲物流出現融合發展趨勢,對土地利用的靈活性和功能混合性提出新的要求。

根據《通知》,廣州擬進一步釋放制造業發展新空間、激發產業發展新動能,明確提出一類物流倉儲用地(W1)可以兼容一類工業用地(M1),兼容后增加的一類物流倉儲用地、一類工業用地建筑面積,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

此舉將充分利用工業產業區塊內閑置、低效的一類物流倉儲用地,增加廣州工業用地規劃總量,提高工業項目承載力。

為支持工業企業拿地,《通知》提出企業可通過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后讓、長期租賃的方式獲得工業用地。通過以上三種方式拿地,可以節省企業的資金壓力。

其中,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后讓兩種方式的出讓年期,一般不超過30年。以先租后讓、長期租賃方式供應的工業用地,在土地租賃期間,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依法繳納土地租金后,可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符合登記要求的,可辦理不動產權証,土地權利性質為租賃,年限根據合同約定注記。通過辦理不動產權証明晰租賃期間土地使用權權能,保障企業穩定發展。

支持社區公服設施功能調整

為完善社區服務配套,《通知》鼓勵設置獨立用地的社區嵌入式服務綜合體(社區服務中心)。鼓勵社區級黨群、行政、養老、托育、福利、文化、體育等設施合建,支持社區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功能調整,提高存量建筑的靈活性。

為激活開發建設動能,《通知》明確可使用電子或紙質保函代替現金用作競買土地保証金。同時擴展分用途核算出讓金項目適用范圍。本次將第二批惠企利民措施在公開出讓項目中落實分用途核算土地出讓,擴展至協議出讓項目、城市更新項目,通過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或復函明確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讓金,可滿足企業投資測算和稅務統籌決策的需求,提升土地市場活力。

《通知》明確實行土地使用權“帶押變更、帶押過戶”。用地單位隻需與抵押權人協商一致,即可實現帶押情況下的土地分割、合並及轉移,為用地單位節省了資金和時間成本。同時允許在自持比例不變的情況下調整所在位置,提升項目競爭力和吸引力。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比如,企業取得項目用地時,僅約定了自持面積與可售面積的比例,但未約定的自持位置的建設項目,項目建成后,登記機構對自持物業進行了整體確權。優化前,自持物業不允許變更登記,無法調整其具體位置。優化后,支持企業自持面積比例、用途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下辦理變更登記。

南方日報記者 劉珊 通訊員 穗規資宣

(責編:朴馨語、張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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