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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將建縣域醫共體中心藥房

2024年09月20日09:21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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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中醫藥局聯合印發《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中心藥房建設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提出建設縣域醫共體中心藥房、中藥制劑中心,成立臨床藥師和總藥師團隊等措施,推動實現整體藥學服務規范化、同質化、一體化,為患者提供便捷的續方、配藥服務。

  《方案》明確,推動縣域醫共體建立和完善藥品目錄統一、藥學服務同質、處方流轉便捷、供應保障有力的中心藥房工作模式。

  “縣域醫共體中心藥房”有兩種模式:對於已統一法定代表人的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及各成員單位的藥房均納入中心藥房,由牽頭醫院實施統一管理,牽頭醫院統一採購藥品、統一配送至成員單位,牽頭醫院通過加強藥房實體建設和藥品管理信息化系統建設,實現縣域醫共體內所有成員單位共享藥庫。

  對於未統一法定代表人的縣域醫共體,由牽頭醫院設立中心藥房。在發生藥品短缺,或因特殊原因成員單位無法配備的,可通過處方流轉將成員單位需要的藥品(麻醉藥品、第一類和第二類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易制毒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除外)配送至患者家中,最大化方便基層群眾續方取藥。

  此外,《方案》還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設“縣域醫共體雲中心藥房”,通過“互聯網+藥品供應”管理手段,提升縣域醫共體藥品供應保障整體能力和水平。

  在中藥方面,《方案》提出,要建設縣域醫共體中藥制劑中心,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依托縣級中醫院建立中藥制劑中心。同時,要進一步完善中藥處方流轉、中藥代煎、個體化加工以及配送到家等服務,解決群眾“候藥難”“煎藥難”“煎藥品質保障難”等問題。

  為了加強合理用藥管理,《方案》提出,成立縣域醫共體臨床藥師團隊,通過專科共建、臨床帶教、教學查房、進修培訓、處方審核與處方點評指導等多種方式,不斷提升鄉鎮衛生院醫師、藥師業務能力,重點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理用藥水平。

  縣域醫共體還將建立總藥師制度,由總藥師團隊統籌推進縣域醫共體內藥事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縣域醫共體內醫療機構藥學服務同質化管理水平。

南方日報記者 卞德龍

(責編:寧玉瑛、張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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