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惠來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隆江鎮黨委原書記詹漢宏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4年08月14日15:39 | 來源:人民網-廣東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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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紀委監委官網截圖
人民網廣州8月14日電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官網消息,日前,經揭陽市委批准,揭陽市紀委監委對揭陽市惠來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隆江鎮黨委原書記詹漢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詹漢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規定,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干部職務晉升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公器私用,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款撥付、工程承攬、工程施工、企業經營、職務職級晉升、違法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詹漢宏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揭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揭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詹漢宏開除黨籍處分﹔由揭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揭陽市惠來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責編:周睿、張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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