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論壇
科技成果轉化,暢通從“書架”到“貨架”的路
從專利到產品需要多長時間?對於國家納米科學中心研究員楊延蓮來說,10年前,這個答案是3年。如今,得益於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楊延蓮和團隊獲得了成果的10年長期使用權,這不僅激發了團隊的積極性,還因不涉及成果定價問題,大大縮短了轉化流程,隻用1年多的時間就完成了產品化開發。
科技成果的價值在於運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扎實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以改革通堵點,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允許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權,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向科研人員賦權,通過增強獲得感來調動積極性,有利於推動更多科技成果加快走下“書架”、走上“貨架”,促進科技成果加快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不斷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願轉”先要“能轉”。科技成果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原來屬於單位,賦權給個人后,單位的權益如何保障?科研人員想要從科技成果庫裡取出專利進行轉化,具體如何操作?解決好這些問題,是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的前提。在上海交通大學,一名教授與學校簽訂了專利轉讓協議。學校不僅允許其在項目成功實現產業化后再支付應付款項,還在產業化過程中與企業建立聯合研發中心,后者每年將200萬元的研發經費“反哺”給學校。實踐証明,對科技成果轉化樹立長遠眼光、給予充分耐心,幫助度過初創階段,假以時日,往往會收獲累累碩果。
“能轉”還要“敢轉”。有權必有責。科技成果轉化意味著要到市場中經受檢驗,風險不容忽視。對於科研人員而言,這是不小的壓力。放下包袱才能放手去干。目前,上海、安徽、陝西等地都已出台方案,建立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情況不予追究相關人員管理失誤責任。以制度添保障,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誤、敢於擔當的良好氛圍,才能破解“不敢轉”難題,激勵科研人員大膽試、大膽闖,蹚出科技成果轉化的可行路徑。
“敢轉”還得“會轉”。對許多科研人員來說,科技成果轉化是一個全新領域,不可避免會面臨新問題新挑戰,比如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各方責權不清晰等。破解“不會轉”難題,提高轉化效率,是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題中應有之義。浙江工業大學為所有重大科研項目配備了既懂專業技術與管理又清楚市場和法律的專利技術經紀人,幫助科研人員排憂解難,讓科技成果轉化更便捷。堅持敢闖敢試與服務引導相結合,不斷創新服務,為科技成果轉化保駕護航,才能讓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少走彎路、順利開展。
科技成果轉化,是要實現從科學到技術、從技術到經濟的過程,難度不可謂不高。暢通從“書架”到“貨架”的路,賦權好比發令槍,能夠激發源頭動力,但要將轉化路徑走通走實,還須瞄准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這一目標,推動各項改革舉措同向發力、形成合力。持續讓創新鏈的好技術變成產業鏈的新應用,高質量發展就有了不竭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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