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放寬限購、首套房首付最低15%、取消利率下限

人民網廣州5月28日電 (朴馨語、寧玉瑛)5月28日,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包括進一步優化住房限購政策、住房信貸政策、住房套數認定等措施。
《通知》指出,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鐘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起前6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証明或社會保險証明的,享受戶籍居民家庭購房待遇。
同日,廣東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根據廣州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及市政府調控要求,對廣州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出以下調整:
一、對於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15%,取消利率下限。
二、對於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5%,取消利率下限。
三、在廣州市非限購區域內,對於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對於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結清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四、在廣州市限購區域內,對於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29日起執行。在2024年5月29日前(不含5月29日),已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簽,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按原規定執行。
據悉,廣州市是率先實現房貸利率市場化的一線城市。取消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有助於進一步推動降低居民購房成本,精准有效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下調最低首付比例,有利於降低居民家庭購房門檻,進一步釋放有效購房需求,將對穩消費和擴內需產生積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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