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意見
廣州南沙放寬市場准入加強監管體制改革
本報北京3月22日電 (記者劉志強)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了《關於支持廣州南沙放寬市場准入與加強監管體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南沙意見》)的有關情況。
按照《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工作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並會同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南沙意見》,並於2023年12月印發實施。
“出台實施《南沙意見》,有利於充分發揮南沙乃至粵港澳大灣區市場條件較好、要素資源匯聚等優勢,持續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准入環境,更大力度激發經營主體活力,更好營造國際化法治化市場化營商環境,率先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經驗。”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肖渭明在會上詳細介紹了《南沙意見》部署的15條改革舉措。
據介紹,11條為放寬市場准入政策措施,主要有兩類。一類是謀劃重大體制機制改革,從國家層面體系性統籌設計的重點改革任務。比如圍繞加快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和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高地,提出參與制定並推動實施海陸空全空間無人體系技術標准,構建國際領先的工業機器人、智能設備行業標准和認証體系並開展國際檢測認証服務等。
另一類是發揮南沙既有領域優勢,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改革舉措。比如,開展無人設備產業化應用、建設大灣區無人體系產業孵化基地、建立深海領域全球前沿科學研究協同機制等。又如發揮廣州外國駐穗領事館集聚優勢,謀劃建設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有效激勵優勢創新產業資源匯聚,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產業創新高地和對外服務窗口。
另外4條為優化監管的具體措施,持續營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特別是要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准入環境,激發更多潛力活力。
肖渭明表示,《南沙意見》為此提出要從全鏈條、跨部門、重點領域等方面著手,構建政府監管、企業自覺、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互為支撐的多元協同格局,努力打造更加靈活高效的市場准入監管模式,為在全國層面完善與市場准入制度相適應的監管體制探索經驗。
《 人民日報 》( 2024年03月23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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