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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電動自行車,廣州發文:12月15日起實施!

2023年11月15日15:41 | 來源:人民網-廣東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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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民政府官網截圖

人民網廣州11月15日電 (王雅蝶)“電動自行車都騎到機動車道了”“電動自行車又闖紅燈了”……近年來,由電動自行車駕駛員不遵守交通規則引發的交通亂象時有發生。11月15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明確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具體如下:

一、工作日8時至9時30分、17時30分至19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天河東路、獵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駛。

二、工作日8時至19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黃埔大道西(石牌東路以西)、東風東路、東風中路、東風西路(西場立交以東)行駛。

三、舉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期間,每天8時至19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新港東路(會展東路至會展南一路段)、會展東路行駛。

四、全天24小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內環路及其放射線﹔

(二)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過江隧道﹔

(三)未設置獨立非機動車道的橋梁、隧道、高架、立交。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六、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通告》發布后,引發網友熱議。

網友評論截圖

一圖讀懂《通告》:

圖片來源: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官方微信

(責編:王雅蝶、張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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