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對入境人員實施“7+3”管理
7月8日,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於加強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4號)》。通告指出,為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切實維護市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國內外疫情形勢變化、新冠病毒奧密克戎變異株特點,現就廣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強化入境人員管理。對入境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在居家健康監測的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入境人員集中隔離期滿“人、物、環境”採樣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后,點對點轉入居家健康監測。居家健康監測滿3天且採樣檢測為陰性后,轉入常態化工作和生活。
二、加強疫情發生地區來(返)穗人員健康管理。7天內有本土病例報告的地級市旅居史人員來穗后3天內完成1次核酸檢測。對近7天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集中隔離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對近7天有中風險區旅居史的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內有低風險地區(即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旅居史的人員,3天內應完成兩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未獲得兩次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前,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場所,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出現不適及時就醫。管理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
三、做好居家健康管理。市民接受居家健康監測期間,每天早晚各測量一次體溫,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外出、不返崗、不返校,如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規范佩戴N95/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現發熱、咳嗽、嗅覺味覺減弱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告知社區工作人員,並配合前往定點醫院就診。
四、強化個人防護和旅居史報告。請市民繼續做好個人日常衛生防護,規范佩戴符合標准的口罩,繼續維持勤洗手、常通風、保持社交距離等良好生活習慣。積極配合各類場所和單位測溫、掃(亮)碼查驗等相關防控要求。從外省陸地邊境口岸城市的來(返)穗人員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從中、高風險地區(含參照中、高風險地區管理地區)所在縣(市、區、旗)的來(返)穗人員,在抵穗前主動在“穗康”或者“粵康”小程序上如實填報來(返)穗相關的行程和健康信息,並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完成健康管理。如與目前國內已經報告本土陽性感染者的公布行程有交集、重合的,或近期有本土陽性感染者所在區(縣)旅居史的,須於12小時內主動向社區(村)或小區、單位、酒店賓館報告,配合各項健康管理措施。
五、加強重點場所防控。重點場所如車站、口岸、機場、碼頭、公共交通工具(汽車、火車、飛機和地鐵)、物流園區、核酸檢測點,農貿(集貿)市場、賓館、商場超市、健身娛樂場所、理發洗浴場所、影劇院、體育場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棋牌室、封閉游船、劇本殺場所、月子中心,商品展銷與售后服務場所、會議中心、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空間密閉,容易發生聚集性疫情的場所,加強公共區域清潔、通風、消毒工作,入口處安排專人負責測溫、查驗健康碼,嚴格落實掃“場所碼”、正確佩戴口罩。
六、加強交通出行防控。搭乘地鐵、公交車的市民須測溫、亮碼、戴口罩,在白雲機場、各鐵路站場(廣州站、廣州東站、廣州南站、廣州北站、慶盛站、新塘南站等)搭乘出租車、網約車的乘客須亮碼並佩戴口罩。非“綠碼”人員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員做好個人防護。
以上防控措施,依據疫情風險評估結果和上級工作要求動態調整,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准。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記者龍錕、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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