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迎來全國首批粵港澳大灣區律師
7月6日,廣東省司法廳為香港律師何君堯和澳門律師鄺玉球、程嘉雯、譚曉紅分別頒發了律師執業証(粵港澳大灣區),他們成為全國首批獲准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這是大灣區法律服務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實現粵港澳三地法律服務規則“軟聯通”的大膽嘗試。
粵港澳大灣區是我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經濟社會活動過程中產生的跨境爭議也日益增多,亟需更多熟悉內地、港澳、外國法律的專業人士參與其中,港澳律師在這方面具有獨特專業優勢。2020年8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授權國務院在我省廣州、深圳、珠海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同年10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正式部署推動該項試點工作。
此前的內地對港澳律師服務業開放政策允許港澳律師事務所在內地設立代表處、港澳律師受聘內地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港澳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伙聯營等。上項試點工作是在這些政策基礎上作出的重大突破。
省律師協會會長肖勝方介紹,就執業范圍而言,以往的粵港澳合伙聯營律師事務所裡的港澳律師提供的業務范圍等同於在港澳提供的業務范圍,即提供適用香港、澳門或者外國法律的法律事務﹔此次獲准執業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提供的是內地法律服務,即可以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訴訟案件及部分民商事非訴訟法律事務。
肖勝方認為,此次試點將充分整合港澳優秀律師人才資源,打破內地、港澳三種法律制度帶來的法律服務壁壘,為當事人提供多元化、便利化的跨境法律服務,也有利於推動三地法律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營造良好的大灣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
得知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律師,4名港澳律師激動之余更深感責任重大。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說:“今后我將繼續發揮所能,積極投身大灣區建設、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內地企業‘走出去’貢獻更多智慧。”澳門律師程嘉雯表示:“作為熟悉澳門法律的從業者,希望未來為大灣區法律服務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出更多的力。”
省法學會副會長、廣東工業大學副校長杜承銘建議,要進一步促進內地與港澳民商事領域的司法交流互鑒,繼續研究和探索民商事領域法律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的新路徑新舉措。 (記者/祁雷 吳曉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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