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嚴查各類影響交通安全與暢通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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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交警全力淨化道路交通環境。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邱偉榮攝
交通陋習“小問題”?是大隱患!記者4月14日從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廣州交警結合正在開展的交通秩序大整治專項行動,即日起將嚴格查處開車接打手機、隨意變道加塞、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各類影響交通安全與暢通的違法行為,全力淨化道路交通環境。
據統計,今年以來,廣州交警採取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已查處機動車駕駛人開車接打手機13200多宗、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28000多宗、隨意變道加塞49100多宗。
在日常出行中,駕駛人開車接打手機、隨意變道加塞、駕乘汽車不系安全帶等違法行為,看似“小問題”,實存大隱患,不僅影響道路通行效率,更威脅自身和他人交通安全。
“開車時看一眼手機需要3秒的話,如果以60公裡/小時的速度行駛,3秒就會開出50米,而這50米完全是在盲開,這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廣州交警介紹,正常情況下,以60公裡/小時的速度行駛,一旦遇到前方緊急情況需要剎車時,剎車的距離至少是20米,如果邊開車邊看手機,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剎車距離會更長,后果不堪設想。有研究表明,開車看手機和發短信時,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狀態的23倍﹔打手機時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狀態下的2.8倍。
今年4月1日公安部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根據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將“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兩項違法一次記分分值由2分上調為3分。
“交警部門將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精准查緝、嚴格查處駕駛人開車接打手機、隨意變道加塞、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影響安全與暢通的交通違法行為。”廣州交警表示,此舉旨在進一步提升廣大駕駛人的文明守法交通安全意識。
典型案例:“泥頭車”司機開車打電話釀事故
2021年12月27日16時39分,潘其某駕駛粵ACL4**號重型自卸貨車,沿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大道中由東往北行駛至芳村大道中出中心館路西93米時,與黃德某駕駛的無號牌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黃德某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經調查,潘其某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過錯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黃德某沒有導致事故發生的過錯行為﹔由潘其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記者張丹羊 通訊員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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