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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法官田間地頭為民解紛爭

2022年04月02日08:38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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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法官田間地頭為民解紛爭

  時下正值春耕備耕時節。近日,在廣東高院的統一部署下,各地法院圍繞為推進鄉村振興加強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目標,選派法官深入田間地頭為民解紛爭,確保春耕順利進行,全面護航鄉村振興。

  3月29日早上,梅州興寧水口鎮洋槐村村民劉某彬與劉某兵兩家人相約來到田間“臨時法庭”,梅州興寧人民法院坭陂法庭庭長盧紅輝現場辦案。

  為了不耽誤春耕時機,盧紅輝此前已經到村委會、知情村民家中以及鎮司法所和國土所調查走訪,並對爭議耕地進行了勘查測量。

  經了解,劉某兵在田主不在家期間,以給了補償為由,多次採用填土、石塊堆砌的方式侵佔了劉某彬的耕地,雙方交涉后矛盾越來越深,最終訴至法院。

  掌握多方情況后,盧紅輝對當事人進行耐心調解,最終雙方在田頭達成了劉某兵按侵佔耕地的面積、結合一年二次耕作的糧價向劉某彬作出合理賠償的調解意見。劉某彬說:“幸虧法庭解決得及時,沒耽誤插秧,相信早稻會有好收成。”

  近年來,肇慶懷集縣大崗鎮農民在當地某現代農業公司的帶動下,把農田規劃起來,進行集約化管理、機械化耕作和現代化生產銷售,經濟效益進一步提升。

  今年春耕前夕,卻因為部分農田涉訴差點耽誤農時。原來,2020年,該農業公司通過土地流轉和代耕等方式,取得大崗鎮上亭村、富樓村等地共1270畝農田耕作權。隨后,該公司將該農田承包給眾匯農業合作社管理,在收成后向眾匯合作社收購作物。

  2021年9月,晚稻收成后,眾匯農業合作社以土地丟荒率過高為由,到懷集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解除與該農業公司的合同,並要該公司支付其稻米收購款、作業費等20萬元。

  該案承辦法官莫小飛說,這起案件案情復雜,時間緊迫,又趕上疫情防控限制人員流動,懷集法院通過“智慧法院辦公系統”線上進行了各方當事人的案情溝通,1270畝的農田勘驗則通過協調農機部門派出無人機設備協助完成。法院僅用40天厘清了各方的法律關系,確認雙方合同解除。該農業公司收到判決后,立即與新的農業服務公司簽署合同,保証春耕備耕順利進行。(記者/杜瑋淦 通訊員/陳康秀 冼穎)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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