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環保執法在全國首創公開道歉承諾從輕制度

記者從廣東省生態環境廳3月2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年來,廣東不斷通過完善執法機制,優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來確保環境監管有力度、執法有精度、服務有溫度。其中,在全國首創了公開道歉承諾從輕制度,當事人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前改正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在地市級以上主要媒體或網站上公開道歉、作出生態環境守法承諾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按罰款標准的30%-50%降低處罰。
柔性執法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規范環境行政處罰,落實包容審慎監管。全省生態環境部門嚴格落實去年11月公布的《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裁量權是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時,依據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酌情決定對違法行為人是否處罰、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的權限。該規定包含了從輕減輕處罰、公開道歉承諾從輕制度和免於處罰等內容。從輕減輕處罰指的是,對符合主動消除或者減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等條件的企業,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個(公開道歉承諾從輕制度)最早是在深圳實施的,制度出台以后,在全國也是首創。同時該規定的附件《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違法行為目錄》規定了20種企業容易發生的輕微違法的情形,對該類行為以責令改正、警示教育為主,依法不予行政處罰,這也體現了執法包容審慎的理念,傳遞了柔性執法的溫度,也切實減輕了企業的負擔。”
全省累計7028家企業納入執法正面清單
落實日常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實施差異化監管。“雙隨機、一公開”是指在對不同監管對象依法實施監督檢查時,按照不同頻次及比例要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並及時向社會公開檢查情況及查處結果。
據悉,全省目前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的企業是20多萬家,劃分了重點排污單位、一般排污單位和特殊排污單位,按照不同比例開展差別化隨機抽查。其中對環境管理水平高、信用較好、環境風險較低的企業,可適當減少抽查比例,減少企業負擔。通過實施差異化監管,激勵企業主動守法、提高生態環境管理水平。同時通過強化抽查的隨機性,減少執法的隨意性和選擇性,增強執法規范性,保障企業的合法權利。
建立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常態化監管機制,推進非現場執法。《廣東省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范了正面清單企業的納入、移除條件及程序,優化了激勵措施。對納入清單的企業,在“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和各類環保專項行動、專項檢查中,以非現場方式為主開展執法檢查。執法人員主要是通過在線監控、視頻監控、用電監控、無人機巡查、大數據、遙感監測等非現場手段開展檢查,隻有發現有違法線索以后才正式啟動現場檢查,從而減少執法過程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辦法》提出,各地執法部門通過定期組織交流座談等方式,積極聽取企業訴求,明確監管執法要求,加強普法宣傳。同時加強幫扶指導,及時提醒預警,引導專業機構為企業提供精細化管理服務,幫助企業提升環境風險防范能力。省生態環境廳透露,正面清單制度實施以來,全省累計納入正面清單企業7028家,對正面清單內企業開展非現場檢查40663家次,幫扶指導68569家次,有效減輕了企業負擔,受到社會廣泛好評。截至目前,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中,已有廣州等12個地市按照《辦法》規定發布了新的監督執法正面清單。(記者杜娟 通訊員粵環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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