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研究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实施、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工作
9月12日,广东省省长王伟中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研究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实施、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工作。
会议审议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草案),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实施好河湖长制,完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提升河湖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能力水平,有效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扎实推进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建设。要加强河湖系统治理,强化规划约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凝心聚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全省河湖水质稳定提升。要积极挖掘河湖多元开发价值,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完善便民利民亲水设施,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打造以河湖水系为依托的绿色产业链,让广东省河湖资源优势更多转化为城乡发展、人民致富的经济优势,更好助推流域高质量发展。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护,共同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会议审议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承工作,合理活化利用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更好延续历史文脉,提升城乡建设质量,助力文化强省建设。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完善保护规划体系,压实各方保护责任,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建设控制和维护修缮要求,进一步完善历史建筑防护设备设施,更加注重整体风貌保护,坚持修旧如旧,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要坚持以用促保,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活化利用工作,更多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依托历史文化街区等建设文化展示、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功能区,积极有序开展文化旅游、非遗传承、传统工艺经营活动,让老城镇、老街区、老村落焕发新活力。要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与实施“百千万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与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和乡村振兴项目的统筹衔接,鼓励各类主体依法参与保护修复和盘活利用,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承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南方日报记者 李凤祥
通讯员 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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