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出台:促进内外贸规则机制对接
据广州市商务局消息,近日,为推动广州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广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促进内外贸规则机制对接
为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若干措施》强调,要推广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国际国内标准一致性。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广州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化活动。支持广州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湾区标准”制订,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衔接互认,扩大“湾区标准”影响力。
同时提出要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加强对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绿色通道的政策宣传,积极推动CCC免办便捷通道试点工作。支持海关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交流和宣传推广,加快建设AEO培育实训基地,进一步优化AEO培育和认证工作机制,使广州市AEO企业数量稳居全国前列。
在制度监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制度高地,深化全球溯源中心数字经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构建并推广支撑全球溯源中心高效运行的标准体系和数据规则体系,深化全球溯源中心应用推广。
而且要求要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落实不当干预市场行为问题整改机制,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推进内外资公平竞争,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各项政策措施。
而且强调要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动实施“同线同标同质”政策,鼓励企业对其产品满足“同线同标同质”要求作出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认证;支持专业机构提供“同线同标同质”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鼓励各方采信“同线同标同质”认证结果。
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畅通
为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若干措施表示支持外贸企业与电商平台、直播平台进行对接洽谈,推动外贸出口产品上电商平台、进直播间,不断拓展国内销售渠道。组织百货超市、专业市场等经营方与出口转内销企业对接,畅通国内销售渠道。
同时也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国有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建立健全国际营销体系。发挥广交会、进博会、消博会等重点展会平台作用,落实中央及省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政策,支持各类主体有序拓展海外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内贸企业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跨境电商、二手车出口等业务。支持老字号企业、知名餐饮企业“走出去”,讲好“广州故事”、擦亮广州品牌。
而且《若干措施》还表示将建设高水平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加快南沙、黄埔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进口货物国际分拨中心,优化区域物流一体化监管。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强全国示范步行街、省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培育,打造一批内外贸一体化商圈。促进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与国外营销网络互联互通,培育一批运营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国内商品交易市场,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或国际商品集散中心。支持企业在境内外重要城市布局建设一批商品展销中心。落实“粤贸全球”和“粤贸全国”计划,以及其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境内外展会平台,增进国内外合作交流,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引进与本市产业关联度高且有行业影响力的展会项目,用足用好展会资源,强化展会与产业升级、贸易物流、旅游消费协同促进功能。
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市场主体,打造内外贸企业品牌
《若干措施》指出,要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加强广州市国家现代流通领军企业、骨干企业跟踪培育,做好国家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后续服务。加强广州市内外贸一体化政策宣传,加大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培育力度,指导企业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标准衔接、品牌营销、渠道布局能力。做好风险预警,帮助企业加强内外贸市场风险识别、监测及管理,防范化解内外贸经营重大风险。
同时强调要打造内外贸企业品牌。支持广州市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收购知名品牌,培育和发展老字号品牌。支持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公共品牌。着力打造内外贸一体化质量品牌标杆企业。鼓励广州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开展区域品牌建设。认定一批产业示范效应强的外贸骨干企业。遴选一批跨境电商“麒麟”企业、“品牌出海”企业和重点海外仓。
此外,《若干措施》还在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专业人才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信用保险支持作用等方面提出建议。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许晓芳
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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