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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坚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王雅蝶
2024年07月30日16:18 | 来源:人民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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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7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包括坚决维护英雄烈士及退役军人名誉、荣誉,依法惩治阻碍军人执行职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行为,以及充分保护部队军用土地使用权等。

典型案例一:陈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

陈某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及短视频,其中包含对某烈士的不当言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发现上述情况后,经征求该烈士近亲属意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在其微信公众号多次发布亵渎烈士事迹和精神、贬损烈士名誉的不当言论,其文章和短视频通过互联网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侵害烈士人格尊严,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判决陈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相关费用。判决生效后,陈某主动在报纸刊登道歉信,在其微信公众号刊发介绍烈士荣誉事迹的史实文章。

英雄烈士是国家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加强对英烈姓名、名誉、荣誉等的法律保护,对促进社会尊崇英烈、扬善抑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重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任何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的行为,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和惩治。本案依法判决损害英烈名誉的陈某承担法律责任,为网络空间注入缅怀英烈、敬仰英烈的法治正能量。

典型案例二:郑某超阻碍军人执行职务案

郑某超驾驶快艇经过军事禁区附近海域时,擅自闯入军事禁区。部队发现后派战士驾驶巡逻艇靠近,准备进行识别查证。郑某超因担心其携带的违规渔具被查扣而调头逃窜,被战士截停并登临检查时,郑某超推拉战士致其落海后逃跑。之后,郑某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暴力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的犯罪事实,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超以暴力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应依法惩处,因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判处其拘役二个月。

依法执行职务是军人捍卫国家、维护发展、保卫人民的重要方式。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是侵害国家和国防利益的行为,必须依法惩处。本案中,法院坚持惩教结合,加强认罪悔罪教育,强化军地沟通,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通过司法手段小惩大诫涉军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为军队履行使命任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典型案例三:周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

周某自2019年起使用伪造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身份证冒充军人,先后与多名女子交往、生子,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人的信任,通过使用伪造的军警证件和军用服饰等方式长期冒充军人,骗取他人感情,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军人及军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犯罪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警人员的信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人民法院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惩处,切实维护军人良好形象,营造拥军护军的社会氛围。

典型案例四:某村委会诉某政府、某部队土地登记纠纷案

某村委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依据政府对其与案外村之间的权属争议所作处理决定,某政府向某部队核发的涉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包含了其使用的土地,请求撤销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政府已向某部队核发涉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且涉案土地一直由某部队管理使用。根据现场勘查,某村委会主张的土地并不在涉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范围内,依法裁定驳回该村委会的起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军用土地是保障部队战备、训练的重要物质基础。涉军用土地纠纷既涉及到国防军事权益,也关系到军地关系和谐,依法妥善处理好军用土地权属纠纷是法院服务保障国防建设大局的重要职责。本案注重法律程序正当性,法院通过现场勘察,充分调查事实,明确认定原告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应予驳回,确保军用土地权属关系稳定,促进军民关系和谐发展。

下一步,广东法院将继续健全完善涉军审判工作各项制度机制,加强与广州军事法院沟通协作,强化能动履职,坚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保障国防安全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编:王雅蝶、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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