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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引发多方反响

徐平
2022年05月18日10:22 |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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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业内怎么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引发多方反响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新闻业界和新闻传播学界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规定》对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人才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将进一步强化新闻专业人力资源建设。对此,《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了部分从业多年的新闻工作者和高校新闻学院的学者。

  牢牢把握党的新闻舆论导向

  《规定》明确提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健全完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增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闻舆论工作队伍,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规定》指明了新闻工作者职责使命的方向,我们应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武装头脑,脚踩泥土,践行‘四力’,让笔下的新闻作品更有凝聚力、引领力、感召力和穿透力。”人民日报社高级编辑、深圳市驻深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吕绍刚对记者说,“在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深入反映群众呼声的同时,我们还需结合自身的媒体属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边积极采写稿件,一边主动学习调研,在发挥党媒‘定海神针’‘中流砥柱’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基础在于党的方针政策和人民利益的最大程度的‘沟通’,其统一的实现是对‘沟通’的最大程度和最理想化的实践,新闻工作者应发挥桥梁的连接作用。”中国新闻史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王润泽认为,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深入贯彻“党管媒体”的继续教育。新闻传播学学者要将新闻学引导到更加深入、广阔的学术视野,深入推进新闻传播学建设,让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引领下的新闻学研究和新闻教育(包括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向着更深、更高的层次发展。

  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均要有

  《规定》明确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新闻工作必须具备并应当掌握的行业政策法规和新闻采访、媒体融合等专业知识,以及行业发展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

  “媒体的公信力来自于新闻工作者的自律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信、著作权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特别需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才能保证新闻采编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深圳特区报》记者焦子宇认为,作为一名党报、党网、党端的新闻工作者,一定要有媒介伦理底线,尊重新闻事实的同时,保护每一位受访者的尊严,并在日常工作和继续教育中形成职业道德操守和价值准则。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新闻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需要,是新闻行业竞争的需要,是新闻工作者职业规划的需要,是媒体深度融合的需要。”吕绍刚提出,“坚守党性原则,转变传播理念,需要新闻工作者不断学习采编技能、媒体融合、行业发展的专业知识。”

  焦子宇也补充道:“媒体深度融合时代,新知识层出不穷,新技术不断迭代,新闻工作者要保持并提升媒体素养,需要不断地学习。继续教育以规章的形式保证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充电’学习的需求。”

  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要灵活

  据悉,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规划公需科目课程和教材建设,国家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规划本行业本领域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课程和教材建设,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课程设计需要兼具完整性、系统性、前沿性,依据不同属性的媒体分类做好继续教育工作。”在王润泽看来,针对传统媒体的课程,增加新技术、新传播手段的内容,尤其是适应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传播学的内容;针对新媒体从业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的课程内容以及必备的“笔力”基本功。她还特别提到,不同的媒体,其知识结构需求不一样,在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课程大纲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媒体的课程要灵活设置,不能“一刀切”。

  新闻从业者眼中的新闻业是具体的,要能够在教材中提出适应我国的社会性质和社会制度的理论体系,新闻理论类教材应重点关注学理,新闻实务类教材要重点关注技能培训。吕绍刚表示,现阶段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教材应同多媒体一体化开发,有现实针对性和时代性、跨学科、全球化和中国化结合、案例分析、线上线下互动。“编写全球视野与中国特色兼具的专业教材,推出时代性且门类齐全的专业教材,需要学界与业界积极参与。”吕绍刚说。

  “目前,新闻传播学理论与实务两方面的内容已经十分成熟,编写教材主要是体例和比例的问题。教材建设应加强中国共产党在新闻传播领域自主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做法,构建自主的知识体系。”王润泽建议,在编写教材之前,应该广泛征求意见,实现按需提供。

  对于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编写,记者采访的多位从业者和学者均从不同角度思考,具体可以概括为教材建设应当具有全局思维,从国家战略、行业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材体系等多个层面出发,注重理论、实务与前沿发展的结合,加强系统性建设。首先,教材建设要具有规划性,注重事前顶层设计、事中编写把关、事后使用反馈;其次,要加强教材建设层次性,从学历教育延展到继续教育;再次,在“中国新闻学”教材内容的编排方面,注重中国特色和精品意识。另外,在教材编写出版过程中,一定要围绕“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这一核心,做到因材施教,不要混淆专著与教材的界限,更不要把继续教育的教材当成资料汇编。

  统筹规划与多方互补相结合

  《规定》提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国家新闻出版署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国家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本行业本领域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构建分工明确、相互补充、布局合理、开放有序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并引导行业协会、培训中心、高等院校等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参与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吕绍刚表示,对于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的分社、记者站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要发挥属地行业协会的作用,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新闻从业者无法回总部参加培训时,要让协会把继续教育的工作落地落实。

  继续教育机构每年须将培训方案、课程内容、授课师资等报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继续教育机构须具备与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适应的教学设施、场所、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继续教育的组织安排方面也应灵活多样,系统性的网课资源应该让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利用,自主支配时间,业界和学界的专家讲座可以在8小时之外线下讲授。”王润泽讲述了高校新闻传播学院参与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思路。

  《规定》指出,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组织实施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教学计划,严格执行有关学员、师资管理规定,严肃学习纪律,加强学风建设,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规定》所明确的继续教育,不仅强化了新闻业的人力资源,更强调了新闻业的人才战略。多位新闻从业者和学者纷纷表示,新闻学领域在坚守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同时要具备新的理论视野,要更新跨媒介叙事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素养。

  敲黑板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全文共7章32条,对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原则、管理体制、内容形式、考核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制定的原则

  1.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牢牢把握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注重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健全完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制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闻舆论工作队伍。

  2.突出分级分类。着眼提高培训精准度,针对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不同行业领域,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的职责任务,确保继续教育全面开展、有效覆盖。

  3.联系基层实际。既考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的需求,又考虑到基层新闻单位开展继续教育的现实条件,不断丰富拓展继续教育的形式,满足基层特别是县级新闻单位新闻工作者的需求,同时也对参加挂职锻炼或外派等专项工作,以及伤病孕等特殊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4.注重激励约束。充分发挥激励约束“指挥棒”作用,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与本人职务评聘、职称评审和记者证年度核验、换发相衔接;将第三方教学质量评估作为培训监督检查的重要方式。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指导思想、适用对象和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强调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新闻单位应当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保障和支持。

  第二章 管理体制。提出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国家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明确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主要是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主要是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新闻工作应当掌握的行业政策法规和新闻采访、媒体融合等专业知识。同时,明确了10种认可的继续教育形式。

  第四章 学时管理。明确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强调学时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同时,对不同继续教育形式的学时折算标准进行了细化。强调学时实行分级负责、逐级审核的登记管理制度。

  第五章 继续教育机构。提出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开放有序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并引导行业协会、培训中心、高等院校等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参与。强调继续教育机构须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继续教育证明等。对继续教育机构的办学资质、课程师资、教学管理等进行了规定,以负面清单形式列出了不得从事的行为。

  第六章 考核与监督。强调将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作为职务评聘、职称评审,以及记者证核验、换发的重要条件。强调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明确了新闻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明确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所属新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明确《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由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责编:张晨牧、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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