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詹伟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詹伟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登记申领两个户口;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詹伟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詹伟忠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尾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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