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四人妨害传染病防治被判拘役4个月

2021年02月01日08:50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四人妨害传染病防治拘役4个月

  居家隔离期间频繁外出,一人隐瞒致整个酒店清空,网上造谣传谣制造恐慌……2020年,全民齐心抗疫的同时,部分不法分子却以身试法,在深圳造成不良影响。记者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起诉的三宗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近日成功获判,四人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记者还了解到,民法典施行后,违反法定防疫措施除了要戴“铐子”,还会面临民事赔偿责任。

  男子隔离期外出,确诊后致300余人隔离

  2020年1月26日,阮某和家人从湖北潜江自驾回到龙岗家中,并与物业签署了《居家隔离观察承诺书》。然而,阮某在隔离期身体不舒服,却不向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报备。相反,他还每天驾车外出,直到在医院就诊后才在调查电话中说出自身状况。同年2月3日,阮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次日,阮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记者了解到,阮某所住小区位于龙岗中心地带,入住率高,人流量大。阮某确诊后,小区有300多名居民被临时紧急隔离。当时是疫情防控形势最为严峻的时刻,阮某的行为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和震动。2020年2月5日,龙岗检方迅速介入这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对案件性质、证据收集等进行详细指导。据介绍,该案历经两次退查,在审查清楚相关事实和证据后,检方于2020年11月27日移送法院起诉。近日,阮某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一审判决拘役4个月。

  年近六旬的夫妻隐瞒行程还到处逛

  2020年1月24日,付某、杜某夫妇和黄某分别从湖北天门、洪湖返回深圳龙岗。社区网格员询问时,他们均否认离深。此外,付某、杜某夫妇不仅不居家隔离,还到户外扔垃圾、逛超市、去药店买药,最远还驾车到机场接人;黄某外出行程包括访友、买药,即使带身体不适的子女到医院就诊仍隐瞒行程。后来,黄某自己身体不舒服,就诊时依然否认去过湖北,最后是其妻说出了行程。

  不久后,付某、杜某夫妇和黄某分别于2020年2月10日、8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公安机关于同年2月15日对付某、杜某、黄某立案侦查。近日,经龙岗检方起诉后,三人均被判处拘役4个月。记者了解到,付某、杜某夫妻均年近六旬,本来如实报备、隔离治疗后就可在家颐养天年,但因心存侥幸,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触犯了刑法,反而年老之时被判罪服刑。

  不遵守传染病防治规定还要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前,国内部分地区散发病例时有发生。国家卫健部门部署防控措施,倡议全国人民就地过年,高、中、低风险地区确需流动人员要遵守相应防控措施的规定。记者梳理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作规定: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隔离属于法定措施,“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潘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法典施行后,不遵守传染病防治规定而导致他人感染病毒的行为,还侵犯了民法典保护他人的健康权,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如果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感染新冠病毒,但装糊涂、不申报,仍然在公共场所活动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或者违反隔离规定从隔离场所出逃,这些行为导致与其密切接触者被隔离进行医学观察,侵权人应赔偿被侵权人的误工费、在隔离场所支付的酒店房租、医疗检查费等损失。”潘翔说,如果因此导致多人被隔离观察,侵权人需要承担对所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将非常大,因此对疫情防控规定要有敬畏之心,自觉遵守执行。(记者 戚金城)

(责编:张晨牧、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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