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村干部的信访投诉举报不断增多,镇纪委办案却“不愿办、不能办、不会办”,阳江市阳西县纪委试水“异地交叉办案”,并已在全部镇级案件中推广。
“本地案由本镇人来查就是不行,他们会偏袒当事人,我们信不过!”2014年4月,阳西县溪头镇那湖村委会群众举报该村干部骗取种粮补贴款和惠农专项资金等问题,要求县纪委派人核查。阳西县纪委对那湖村案首次尝试了“异地交叉办案”,从其他镇纪委中抽调5名人员,与县纪委办案人员组成调查组开展深入调查,很快查清了村干部的大量违纪事实,村支书获刑10年,4名村干部和2名村长也分别受到了党纪处分。
第一次采用“异地交叉办案”就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阳西县纪委随即在各镇推广“异地交叉办案”,即由县派驻纪检组牵头,镇纪委交叉办案。该县从8个镇纪检监察队伍中,抽调了各类人才共24人建立“办案人才库”,对镇一级的案件,按照“地域相近、力量互补、经济便捷”的原则,从“办案人才库”中调出外镇相应专业的人员组成调查组。
2015年10月,省第三巡视组向阳西县纪委移送了群众反映公职人员违规开发补充耕地案。该县纪委从办案人才库中抽调了10多人,与县纪委办案人员一起,分成5个办案组分头开展核查。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就突破了该案,查出了20名公职人员有违规行为并作出了处理。
据悉,2015年阳西县全年立案147宗,比增40%,其中镇级全部72宗案件均采取异地交叉办案方式,立案数占全年总数的49%。(顾大炜 毕式明 陈瑞锋 吴德 李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