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日公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将从7月1日起开始为期两年的试点。分析认为,“以房养老”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对完善我国养老体系可起到有益补充作用。不过,从指导意见公布至今,舆论的反应普遍并不积极:保险企业大都观望、超六成网友“不愿接受”、部分专家“唱衰”,等等。
  “以房养老”缘何在我国还未施行就已遇冷?如何让这个新事物更值得信赖?推广“以房养老”,政府是在逃避养老责任吗?该如何看待国外施行“以房养老”的经验和教训?保监会给了四座城市两年的试点期,两年之内会是怎样的情况?本网编辑制定策划的初衷,便在于厘清争议之下的事实,对当前具体的情况有个清晰的认识。
“以房养老”可信否

以房养老:值得一试的小众市场

    

对于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来说,有实力的机构应当去探索以房养老这一市场。毕竟,在目前已有超过两亿老年人口的庞大的人群中,哪怕是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愿意接受这种方式,也是有一定的市场需求的。
  对于有养老需求的人来说,从宏观的层面上,从制度的层面上,并不需要担心以房养老是一个“陷阱”。相反,需要认识到,以房养老是市场化运作的一种金融保险服务。【详细】

“以房养老”在国内

“以房养老”国内推行的最大障碍是传统文化

    

文化传统和思想观念这个“软环境”太重要了,它是养老方式的决定性因素,是养老消费行为的决定性因素,是以房养老的前途的决定性因素。除此之外,才是“70年有限产权”、资本市场的波动、房地产市场波动的等“硬环境”的问题。
  不过在中国,因为国情特殊,有空巢家庭和失独家庭两个群体,他们对这样的产品有需求,“以房养老”就有了一定的推广优势和必要性。【详细】

政府推卸养老责任?

人民日报:以房养老不是政府推卸责任

    

住房养老只能作为养老的一种补充,供养老者自愿、自由选择。比如,住房比较多的退休老人,想提高一下养老生活标准和质量,补充除了维持基本生活按月领取养老金以外的高质量退休生活资金,采取以房养老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中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财政应弥补历年养老金欠账以应对未来养老金不足问题。“以房养老”只能作为基本养老的有益补充,绝不能也不会代替基本养老。【详细】

  • 谨防“以房养老”制度缺失风险

    社会关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中涉及的房屋估值、房价波动、保险公司道德风险、老年人正当权益保护等问题。不过笔者认为,以房养老推出面临的最大难题或许还是制度风险。【详细】

  • 试点以房养老 只是多了一种选择

    作为走向市场经济的国家,中国不应该拒绝以房养老。以房养老在国外是一种成熟的普遍的受欢迎的保险制度。在不考虑其他情况的条件下,十分有利于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详细】

国外的经验怎么看

国外“以房养老”满足小众 避免孤老无家可归

    

“以房养老”在澳大利亚、美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已推行多年,是养老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在澳大利亚,金融机构推出的金融产品,因此存在风险;在美国,“以房养老”被称作“房产净值转换贷款”或“反向抵押贷款”。它无需按月还款,而是在老人去世后,银行将房子拍卖后连本带息收回贷款;在新加坡,遇冷原因是套现作用不明显,需优先填补公积金账户;很多老人担心,30年期满后若还健在,是否会无家可归。【详细】

试点效果会怎样?

“以房养老”短期内试点效果不会太好 但长期看好

     未来的两年内,三个时期在一起,以房养老住房抵押的环境不是太好。我觉得四个城市的试点会有进展,但不会那么令人满意的。
 尽管这样,我还认为,中国以房养老、反向抵押的命运如何,不在于这一两年,而在于长期。短期不能看出以房养老的命运的。软的东西和硬的东西都会改变,(以房养老)这个产品的市场会越来越好,长期来看必然是越来越好。【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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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保险型“以房养老”在我国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始试点。舆论现在的反应普遍不太积极。作为普通老百姓,让你对“以房养老”不信任或是观望的最主要因素是什么?
与传统观念相左,我将来的房子是要给下一代的。
还没看到有什么保险公司推出这样的产品,肯定有问题。
我们现在的房子大都是7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研究了半天,发现适用人群太窄,与我无关啊。
还有其它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