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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着详细的描述。譬如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实际上,作为经济第一大省的广东,在经历了改革开放这些年的经济飞速发展以后,已经在努力尝试从旧式的工业化之路中走出。无论是碳排放交易的尝试,还是低碳城市建设,抑或以经济强省的姿态建设绿色生态大省,广东的创举都是在为全国探路。

生态文明·中央与广东

三中全会《决定》聚焦生态文明建设

1.《决定》全文

《决定》指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详细】

2.专家观点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说:当前,资源压力和环境恶化的外部约束力已经形成了较强的倒逼机制,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上升为执政党和政府的政治意愿,社会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逐步增强,参与的主动性不断提升。【详细】

3.权威解读

“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说。【详细】

生态文明建设·广东创举

1.我国首个启动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省份

作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省,广东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进展。昨日,省发改委公布了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首次分配及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详细】

2.将建起全国领先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和指标体系

广东省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关于共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的合作框架协议,携手探索低碳生态城镇化发展模式,从推动城乡规划创新转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略建筑行动计划、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展开合作,力争到2020年使广东城市低碳生态建设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详细】

3.目标10年建成绿色生态第一省

8月29日,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印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启了广东第二次“绿色革命”。【详细】

广东地市·生态文明典范

专家献计广东生态文明建设

广东建设生态文明六大关键词

责任编辑: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