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着详细的描述。譬如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实际上,作为经济第一大省的广东,在经历了改革开放这些年的经济飞速发展以后,已经在努力尝试从旧式的工业化之路中走出。无论是碳排放交易的尝试,还是低碳城市建设,抑或以经济强省的姿态建设绿色生态大省,广东的创举都是在为全国探路。
《决定》指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详细】
2.专家观点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说:当前,资源压力和环境恶化的外部约束力已经形成了较强的倒逼机制,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上升为执政党和政府的政治意愿,社会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逐步增强,参与的主动性不断提升。【详细】
3.权威解读“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说。【详细】
作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省,广东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进展。昨日,省发改委公布了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首次分配及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详细】
2.将建起全国领先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和指标体系广东省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关于共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的合作框架协议,携手探索低碳生态城镇化发展模式,从推动城乡规划创新转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略建筑行动计划、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展开合作,力争到2020年使广东城市低碳生态建设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详细】
3.目标10年建成绿色生态第一省8月29日,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印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开启了广东第二次“绿色革命”。【详细】
广东省政协委员、知名环保学者、中山大学教授杨中艺:这个理念我觉得非常好,运用了法律、制度的建设,同时运用市场手段,来保护我们的环境,符合目前中国非常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如果这些都能做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有了抓手,有了实现手段。【详细】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郭艳华:《决定》中提到“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这种让自然资源有价的做法却是比较好实现的,“原来大家都想当然地认为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现在给它定了价,通过价格杠杆让大家认识到资源很重要。”【详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张军扩:广东建设生态文明,关键是要有“定力”和持续性,不受一些短期现象或问题所干扰。“假如在发生经济下行,甚至GEP被别人赶超、财政出现紧张的时候,我们能否沉得住气,坚持住,承受住经济换挡的压力。”【详细】
北京林业大学党委书记吴斌:广东在进行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绿道网建设的同时,要结合建设景观林,统筹安排,发挥各种生态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在选择植被时,多种开花的乡土树种,少种外来、低档次、价格昂贵的名贵树种。”【详细】
【低碳】广东省政府将与住建部携手探索低碳生态城镇化发展模式,从推动城乡规划创新转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略建筑行动计划等方面展开合作,力争到2020年使广东城市低碳生态建设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详细】
【粤东西北】广东环保厅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从加强环保服务、强化污染防治、严守生态红线等方面助力粤东西北地区打造“绿色发动机”,并提出各地要制定生态控制线地图。【详细】
【PM2.5】根据广东省环保厅《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2013年年底珠三角地区的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0年下降2%,治理项目超过160个,预计投资约81.6亿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