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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茶山鎮黨委原書記黃錦發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6年04月13日10:07 | 來源:人民網-廣東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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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紀委監委官網截圖

廣東省紀委監委官網截圖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官網消息,經東莞市委批准,東莞市紀委監委對第十五屆東莞市委委員,東莞市茶山鎮黨委原書記黃錦發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錦發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在職工崗位調整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轉讓、用地規劃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錦發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東莞市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后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錦發開除黨籍處分﹔由東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東莞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茶山鎮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東莞市委全會時予以追認。

(責編:王雅蝶、張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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