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

全國人大授予珠海經濟特區立法權30周年

立法超百件 約三成全國先行

2026年03月17日10:34 | 來源:南方日報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收藏小字號

3月16日,全國人大授予珠海經濟特區立法權30周年座談會召開。三十年來,珠海累計制定現行有效法規百余件,經濟特區法規佔比約80%,涵蓋經濟發展、科技創新、生態保護、民生保障、城市治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治建設等各個領域,其中約三成為全國先行、珠海首創,形成了一批具有特區特色、時代特征、實踐特點的立法成果。

1996年3月17日,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出決定,正式授予珠海經濟特區立法權。30年裡,珠海經濟特區立法經歷了初創探索、一市兩法、經濟特區立法權全覆蓋、高質量發展四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鮮明特征。其中,2022年至今,是特區立法高質量發展階段,4年共制定修改經濟特區法規43部,其中新制定29部。這一階段的鮮明特征,是以經濟特區立法賦能“一國兩制”新實踐和新質生產力發展。

聚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重點任務,珠海市人大常委會出台合作區跨境執業的4部專項法規,出台全國首部商事調解地方性法規,設立合作區“立法直通車”機制,並在反走私綜合治理、低空交通建設管理的經濟特區法規中創設“合作區專章”,將合作區建設的特殊需求、特殊規則納入相關法規。“專項法規+專章規定+立法直通車”的立法模式,讓合作區立法形式更加多元、立法流程更加高效。根據最新統計,累計已有1700余名港澳專業人才在橫琴合作區注冊或者備案執業。

賦能新質生產力發展方面,珠海經濟特區2024年制定全國首部規范低空交通建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有效破解低空交通建設管理瓶頸,也為全國相關改革提供了珠海經驗。2025年開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創新性立法,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2026年,應用場景創新促進、細胞基因產業促進相關立法已經列入立法計劃。

在這一時期,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還圍繞行政管理、城鄉統籌發展、生態文明建設、城市文化等方面出台相關經濟特區法規。近年來,在省人大常委會指導下,珠海先后與中山市、江門市開展生態環境相關協同立法,並進一步探索建立區域協同立法工作機制。

面向未來,珠海將繼續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圍繞服務“國之大者”,以更高站位把牢立法方向,以更強擔當加強制度供給,以更實舉措強化為民立法,以更嚴標准推進良法善治,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中展現新擔當新作為,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經濟特區新的更大貢獻。

南方日報記者 張紫微

(責編:寧玉瑛、張永生)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