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

南嶺深處的“森林法官”

——探訪廣東首個以“服務國家公園創建”為主責的建制法庭

2025年08月15日07:57 | 來源:南方日報
小字號

從高空俯瞰,逶迤的南嶺,橫貫東西,構成華南地理分區的天然屏障。北方的強冷空氣在這裡停下腳步,溫暖的氣候孕育此地成為全球九大鳥類遷徙通道之一。

南嶺山脈中段南麓,廣東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萬物生長,正創建嶺南國家公園。這裡是廣東最大的物種基因庫,被稱作“物種寶庫”。廣東省首個以“服務國家公園創建”為主責的建制法庭——韶關市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桂頭法庭(南嶺生態巡回法庭)便坐落在南嶺的綠水青山之中。

秋去冬來,候鳥南飛。60多年來,一代代法院干警扎根於斯,不分四季,像候鳥一樣踏遍1700平方公裡轄區,守護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在“森林法官”的影響下,村民對世代相伴的森林心生更多敬意,共同守護綠水青山。

像候鳥一樣“遷徙”

中華秋沙鴨、黑臉琵鷺、鴛鴦……這些年,越來越多候鳥跋山涉水,來南嶺過冬。森林法官“坐堂辦案”之余,會像候鳥般“遷徙”,為無聲的樹木“發聲”。

很多問題,是他們巡山時發現並解決的。

去年3月,天井山林場在林區種植了一批闊葉混交林。幾個月后,不少樹苗成了“光杆司令”。護林員巡查發現,是養殖戶老劉家的牛啃食了樹苗。面對責問,老劉認准了“死理”:“我祖輩都在這個山頭放牛,現在憑什麼不讓放?”

多輪溝通未果,林場向桂頭法庭申請頒布“禁止令”,禁止老劉的牛上山。法庭庭長羅斌衡走訪發現,老劉以放牧為生,一旦頒布“禁止令”,將嚴重影響他的生計﹔但如果對其放牧放任不管,勢必影響林地的幼苗生長。

一次次實地調解,羅斌衡終於找到了突破口:剛種下的幼苗大概1米高,隻需長個兩三年,就不怕牛羊啃食、踩踏了。於是,他促成林場在幼苗成長期,雇老劉當臨時“護林員”,看管自己和周邊養殖戶的牛羊。問題迎刃而解。

桂頭法庭轄區有4個鎮、2個國有林場、1個國家濕地公園,以及眾多自然景區。森林法官除了滿山跑,還會在沿途設置“歇腳點”:在天井山林場、乳陽林場設置生態巡回法庭﹔在南水湖國家濕地公園設置巡回審判點﹔在雲門山、大峽谷等4個景區設立旅游巡回法庭……

這些工作站散落在不同山頭,不僅是森林法官的“休息站”,更是辦案“前哨點”。附近的鄉鎮干部、村民游客遇到“麻煩事”,總會第一時間找他們。

森林法官跑得多了,逐漸摸清了每個鎮、每座山的“脾氣”:一六鎮平原面積大,土地糾紛較多﹔游溪鎮常住人口多,鄰裡糾紛較多﹔必背鎮山區面積大,林地糾紛較多……他們實時響應,將矛盾化解在訴前。

一次,游溪鎮綜治中心工作人員火急火燎地給羅斌衡打電話,說村裡養殖戶的牛啃食了隔壁種植戶噴洒過農藥的果樹,導致一頭牛死亡。羅斌衡挂斷電話,立馬驅車趕到。現場,當事雙方各執一詞,“火藥味”十足。

見慣了“大場面”的羅斌衡並不急於開口,而是引導當事雙方認真復盤:果園有沒有已打農藥的警示牌?圍欄等防護措施做得夠不夠?一合計,養殖戶心中有了答案:果園盡了告知義務,是自家牛拱壞了圍欄。兩人握手言和。

經常在山裡“轉悠”,森林法官更加懂得大自然的美麗與脆弱。他們在每一片山頭、每一個村庄種下法治的種子,讓更多人尊重自然、愛護自然。

為大自然“撐腰”

北緯23°37′至27°14′之間,地球同緯度唯一的“綠洲”就在南嶺。森林法官心裡始終裝著“青綠”,想方設法為大自然“撐腰”。

轄區古樹名木達數百棵,過去曾發生盜砍現象。但這些古樹分布極廣,單靠人力無法24小時保護﹔走訪發現,村民更多是缺乏法治意識,並非蓄意破壞……

森林法官想了一招:聯合檢察院、林業部門給“樹爺爺”挂上“古樹名木司法保護令”,一一列舉七大禁止行為,以法治之力護古樹長青。

車行進山、步行進村,再沿著陡峭的棧道手腳並用往上爬……趁這段時間案子不多,羅斌衡和副庭長馬偉輝抓緊聯系檢察院和林業部門的工作人員,一起給山坳坳裡的新一批古樹挂上“司法保護令”。

當天下午是給一棵300多歲的南方紅豆杉樹挂牌。羅斌衡和馬偉輝站在樹兩側,小心地拉開帶彈力的鋼絲繩,在樹上輕輕地纏繞一圈,再把“司法保護令”牌子扶正。“以后,更加沒人敢欺負你了!”馬偉輝撫摸著粗糙的樹皮,輕聲說。

到現在,森林法官已給轄區47棵一級保護古樹挂上了“司法保護令”。下一步,他們計劃聯合相關部門盡快給二級、三級保護古樹也挂上牌子。

森林一旦被破壞,恢復起來不僅僅要算“經濟賬”,更要算“生態賬”。森林法官們辦起案來,也是明察秋毫。

2018年起,被告人老劉與某村簽訂租用山地協議,並成立公司對當地進行文旅開發。在沒有取得審批的情況下,老劉多次雇人開挖山路、修建板房。

羅斌衡通過調取衛星圖片、比對現場圖片,精准認定老劉毀林面積達187.88畝。鐵証如山,老劉認罪認罰,並承諾支付一筆450余萬元的生態環境損害費用。“我們的眼睛就是尺。”羅斌衡打趣地說。

環境資源案件比普通案件復雜,單個案件可能涉及刑事、民事和行政責任。森林法官吃透了一個個審理難點,總能抽絲剝繭,給破壞環境者開出“生態賬單”。

好山好水變成“有價之寶”

盛夏時節,游溪鎮中聯村瑤客共生廣場游人如織。不遠處的稻田旁,不少人在樟榕合抱古樹下乘涼。大的樟樹有500多歲,小的榕樹也有100多歲,它們見証了村裡一代代人的成長,是遠近聞名的“夫妻樹”。

去年,森林法官給它們挂上了“司法保護令”。這個“老朋友”身上有舊傷,森林法官只要得空,喜歡約上護林員,一起來“拜訪”它們:觀察傷口愈合情況,再涂上植物傷口愈合劑。村干部欣慰地說:“現在村民們都很自覺,連一片樹皮都舍不得刮,更別說釘顆釘子了……”

森林法官日復一日辦案、宣講、普法,愛綠護綠的隊伍日益壯大——

在這個管轄人口7萬多的小小法庭,越來越多的人讀懂森林的好、珍惜眼前的綠。哪裡有樹木被盜砍了、哪裡有生動物受傷了,哪裡有人失火燒山了,村民們總會第一時間上報﹔遇到難啃的“硬骨頭”,林業、公安、檢察院、鄉鎮等力量擰成一股繩、一起上,共同守護綠色家園……

森林法官的審判理念,也從“重懲罰”轉變為“重預防”,讓“破壞者”變成“守護者”。比如,他們創新用好補植復綠、增殖放流、勞務代償等特色舉措,為環境資源保護提供更多修復選項。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越來越多的人嘗到生態保護的甜頭:

轄區天井山林場、乳陽林場從曾經的“油鋸一響,黃金萬兩”,到現在探索出森林旅游、森林研學、森林康養等綠色經濟,成為林區產業結構轉型的生動縮影﹔不少農戶積極發展林下經濟,探索“林上有木材、林中有菌菇、林下有土雞”等開發模式,將好山好水變成“有價之寶”……

草木抽芽、鳥獸歸巢。“綠色家底”在這裡愈發厚實,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雙向奔赴”。

南方日報記者 祁雷 杜瑋淦

(責編:房於情、張永生)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