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更多資源向“綠”集聚

近日,財稅、金融領域晒出半年成績單,含“綠”量亮眼:2021年至今年6月,環境保護稅、資源稅等綠色稅種實現稅收收入2.5萬億元,推動綠色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減稅降費1.5萬億元﹔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已經突破40萬億元,達到42.39萬億元,比年初增長14.4%,位居全球第一。含“綠”量背后是政策的含“金”量。黨的十八大以來,財稅政策和金融政策雙輪驅動、協同發力,有力促進了綠色發展。
財稅政策做好“加減法”,通過有效引導市場供給和需求、影響投資者和消費者預期來支持綠色發展。一方面,政府通過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措施,降低可再生能源、節能設備、清潔技術等領域投資風險,鼓勵企業和個人進行綠色投資與研發。另一方面,通過稅收手段,如征收燃油稅、資源稅等提高污染性、高能耗產品和行為的成本,抑制其生產和消費。同時,政府還通過直接投資建設綠色基礎設施,增加公共品供給﹔通過制定綠色採購政策,提高對環保產品和服務的穩定需求。
金融政策擔當“加速器”,加快讓資金從高污染、高排放領域向環境友好、低碳可持續的產業和項目轉移,為綠色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把綠色金融確定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一。目前,我國已成為全球首個構建較為完整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國家,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發展較快,規模不斷擴大,走在世界前列。綠色金融發展不僅有助於加快我國經濟向綠色化轉型,也有利於促進環保、節能、減排等領域技術進步,進而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讓更多資源要素向“綠”集聚,還要形成更強的政策合力。財稅、金融政策加強融合、相互促進,比如對開展綠色金融的企業給予稅收減免、財政貼息等優惠政策,探索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綠色項目提供增信。金融領域也應全面發力,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條腿”走路,加快推進綠色債券、綠色股票、碳交易等直接融資市場建設,並出台政策支持綠色發展的債券、保險、基金、投行、租賃等新型融資方式靈活組合應用。
當然財稅、金融政策增“綠”效能的更好發揮,還有賴於與產業、區域、環保等政策協同配合。拓寬民間資本的融資渠道,為民間資本參與綠色投資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和法律保障﹔加快生態領域立法,加強環境信息披露制度,保障投資者權益……支持綠色發展的政策體系全方位推進,必將為財稅金融政策加力優化向“綠”而行創造良好條件。
(作者為招聯首席研究員、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
《 人民日報 》( 2025年08月11日 18 版)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