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謝崗鎮黨委原書記葉可陽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4年10月28日22:08 | 來源:人民網-廣東頻道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官網消息,日前,經東莞市委批准,東莞市紀委監委對東莞市謝崗鎮黨委原書記葉可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葉可陽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企業用地申請、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葉可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東莞市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后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葉可陽開除黨籍處分﹔由東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東莞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謝崗鎮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對葉可陽的開除黨籍處分決定,待召開市委全會時予以追認。
廣東省紀委監委官網截圖
(責編:王雅蝶、張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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