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實鄉村醫衛體系的人才基石
前不久,山東菏澤單縣首批事業編制招聘的鄉村醫生正式上崗。這32名鄉村醫生都是“縣招鄉聘村用”,被安排到32個村庄。縣財政為每名鄉村醫生每月補助2000元,鎮衛生院為他們繳納五險一金。鄉村醫生“縣招鄉聘村用”模式,提升了待遇保障水平,有助於壯大鄉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
鄉村醫生承擔著農村基本醫療、慢病防控、公共衛生服務等職能,在縣、鄉、村三級醫療保障服務體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鄉村醫療服務問題,強調“改善基層基礎設施條件,落實鄉村醫生待遇”,要求“健全適應鄉村特點、優質高效的鄉村醫療衛生體系”。近年來,隨著醫改的深入推進,以及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提高鄉村醫生補貼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地實施,農村衛生服務條件逐步改善,鄉村醫生隊伍持續壯大,服務能力不斷提升。
確保鄉村醫生留下來、用起來,落實待遇是前提。一些農村地區地理位置偏遠,生活設施、交通等條件落后,部分鄉村醫生薪酬水平低、晉升困難,導致鄉村醫生崗位吸引力不足、人才結構不合理,制約著農村地區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解決這些問題,關鍵在於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讓鄉村醫生享有與職業相匹配的待遇和地位。
技能提高與職稱晉升是所有專業人才的追求。暢通鄉村醫生職業發展通道,是做好人才工作的內在要求。比如,建立健全服務年限制度和考核、職稱晉升體系,為鄉村醫生暢通上升通道。又如,拓寬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人才交流渠道,表現優秀、長期在艱苦地區服務的,可以安排到鄉鎮衛生院或縣醫院交流工作。此外,還應鼓勵鄉村醫生參加繼續教育、學術交流活動和相關培訓,為其提供更多成長機會。
有效調動鄉村醫生積極性,還要進一步解決薪酬水平低、成家困難、養老沒保障等現實難題。一方面,要加大對鄉村醫生的補貼補助力度,深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著力提高鄉村醫生收入﹔另一方面,要落實五險一金、住房補貼等政策保障,消除鄉村醫生的后顧之憂。
發展出題目,改革做文章。在山東濟南,今年以來2000余名鄉村醫生完成實踐技能培訓﹔福建三明建立的按健康績效取酬的全員崗位年薪制,擴大至縣、鄉、村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鄉村醫生基本年薪可達10萬元﹔廣西南寧、北海等地,每年為每名鄉村醫生繳納社會保險費超過1萬元。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既需要做好頂層設計、定好發展規劃,也需要各地發揮改革主動性、創新能動性,探索更多好用、管用的舉措和機制。
提升鄉村醫生待遇保障水平,是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的題中應有之義。強化部門協同,持續推進改革,必能推動鄉村醫生隊伍發展壯大,讓廣大農民群眾就近獲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醫療衛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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