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立法促進技能人才發展 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

人民網廣州6月1日電 (王雅蝶、寧玉瑛)據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消息,《廣東省技能人才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24年5月30日通過,將於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條例》作為全國首部關於技能人才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從加強培養、完善使用、規范評價、促進激勵等方面作出規定,致力於解決當前技能人才發展瓶頸問題,為廣東省發展新質生產力、高質量推進制造強省建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粵港澳大灣區第三屆職業技能大賽設置人工智能應用競賽項目。(資料圖)人民網 朴馨語攝
在壓實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方面,《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資金按照規定支持技能人才發展工作,將發展職業教育(含技工教育)、產教融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技能人才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人才隊伍建設總體部署和考核范圍,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考慮技能人才要素。
在推動全社會參與技能型社會建設方面,《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提高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加快建設技能型社會,營造全社會重視技能人才發展的良好氛圍,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各種形式參與和支持技能人才發展工作。
在加強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建設方面,《條例》明確,支持職業學校開展有償性社會培訓、技術服務或者創辦企業,所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作為辦學經費自主安排使用﹔公辦職業學校所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用於支付本校教師和其他培訓教師的勞動報酬。
在加強高技能人才和重點領域技能人才培養方面,《條例》明確,省、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育,制定實施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計劃,建立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信息庫,支持高技能領軍人才參與科研項目。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結合本地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以及產業轉型升級等發展需求,加強制造業、數字等領域技能人才培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圍繞鄉村振興,加強農業農村相關技能人才培養。
在促進技能人才跨境發展方面,《條例》明確,省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加強技能人才發展的國際交流合作,按照規定建立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証書以及發証機構資格審核和注冊制度。對持有國外職業資格証書人員,比照我國相應職業技能標准或者本省行業企業評價規范認定其職業技能水平,推動技能人員職業標准國際互通、証書國際互認。
省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加強與香港、澳門相關機構在技能人才培養和評價方面的合作,逐步拓展合作職業(工種)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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