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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涉疫情防控違法典型案例

2022年03月23日08:40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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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進口凍肉來源不明?罰!

  3月22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全市查辦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的涉疫情防控違法典型案例,予以警示。此次公布的8個典型案例,包括進口凍肉來源不明、未明碼標價銷售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生產不合格醫用外科口罩等違法行為。廣州市市場監管局表示,希望廣大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切實承擔市場主體的社會責任,共同阻斷疫情傳播風險。

  案例一

  洪卓輝冰鮮店經營無合法來源証明的進口冷凍肉品案

  2021年2月2日,白雲區市場監管局檢查位於太和謝家庄農貿綜合市場的洪卓輝冰鮮店,在當事人的凍庫內發現冷凍豬肉34件(813.78公斤),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該批商品的合法來源証明。

  經查,當事人共銷售無合法來源進口冷凍豬肉1件(25.44公斤),銷售金額814.08元,違法所得101.76元﹔庫存34件(813.78公斤)被白雲區市場監管局查扣,庫存商品貨值金額26040.96元。當事人經營無合法來源証明的進口商品貨值金額合計26855.04元,違法所得合計101.76元。

  依據《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規定,白雲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銷毀無合法來源証明的冷凍豬肉813.78公斤,沒收違法所得101.76元,罰款6713.76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品源冷凍食品有限公司未將進口冷鏈食品信息錄入“冷庫通”系統案

  2021年11月17日,荔灣區市場監管局檢查位於和平西路116號前座首層102檔的廣州品源冷凍食品有限公司時發現,當事人購進的一批原產地為泰國的進口“201凍雞肫”(150箱)已分銷完畢,但未通過“冷庫通”APP進行登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規定,鑒於當事人具有《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一般處罰情形,荔灣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刻停止違法行為,並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武興凍品店為他人倉儲無合法來源証明進口凍品案

  2021年4月27日,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公安部門移交線索,到廣州市南沙區大涌下街11號的武興凍品店執法檢查,據經營者盧某某確認,曾為他人一批無合法來源証明的進口凍豬肚凍品提供倉儲服務。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規定,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該條例和廣東省市場監管局《關於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准》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7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增城區仙村鎮無主走私進口凍品案

  2021年1月18日,增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鎮街移送線索,與當地鎮街整規辦、公安部門聯合行動,在兩台貨車上查獲進口冷凍肉20.87噸,后經鑒定為走私凍肉,當事人不明,涉案貨值高達63萬元,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因無法確定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人,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增城區市場監管局於2021年1月26日至3月28日期間,以局政務網站登載電子公告、局實體公告欄和案發地分別張貼紙質公告的形式,通知涉案凍肉的所有人限期認領財物並接受調查和處理。公告期滿,上述涉案物品仍無人領取,也無人前來接受調查和處理,涉案凍肉納入后續銷毀處理計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刑法規定,上述凍肉產品的貨主涉嫌構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目前,增城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並抓獲犯罪嫌疑人。

  案例五

  偉添冷鏈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分區存放進口冷鏈食品案

  2021年12月8日,黃埔區市場監管局檢查廣州市偉添冷鏈物流有限公司的冷庫時發現,現場貯存的進口冷鏈食品與國產冷凍食品未分區管理,遂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在2021年3月14日至2021年12月8日期間,在其經營的冷庫貯存“LUTOSA”蔥香薯角等16種進口冷鏈食品(1262件),未按照廣州市冷庫貯存進口冷鏈食品實行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存放、專區售賣“三專”措施儲存,與其他國產食品一起混放。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黃埔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和《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業3天,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

  吳某某未將進口冷鏈食品有關信息錄入“冷庫通”系統案

  2021年11月初,越秀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越秀區珠光市場進行現場檢查,在當事人的冷櫃發現從廣州市荔灣區某商行購入原產國泰國進口“凍雞肫”(3箱),當事人能出示相關資質証明文件,但未能出示“冷庫通”的錄入情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越秀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未將進口冷鏈食品有關信息錄入“冷庫通”系統的行為,並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11月下旬,越秀區市場監管局進行“回頭看”檢查,發現當事人從廣州市荔灣區某食品經營部購入原產國西班牙的進口冷鏈食品“凍豬腳圈”(13箱),當事人能出示相關資質証明文件,但未能出示“冷庫通”的錄入情況。

  當事人再次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將進口冷鏈食品有關信息錄入“冷庫通”系統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越秀區市場監管局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行為,並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

  廣州惠仁大藥房未明碼標價銷售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案

  2021年6月8日,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檢查廣州惠仁大藥房合伙企業(普通合伙),現場發現該企業的“麥迪斯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 規格:10隻獨立裝”,沒有進行明碼標價。經查,6月1日,該企業購進4010隻口罩,購進單價0.20元/隻﹔6月5日,該批口罩到店后未明碼標價進行銷售。截至案發,該企業共未明碼標價銷售70隻口罩,總銷售金額為46元,共獲利32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該企業明碼標價,並對該企業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2元、罰款14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

  廣州友沃醫療用品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醫用外科口罩案

  2021年2月9日,黃埔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核查,廣州友沃醫療用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不合格醫用外科口罩,遂依法立案調查。4月14日,再次收到當事人涉嫌生產不合格醫用外科口罩核查線索。先后兩次線索,當事人一致,不合格樣品種類、規格一致,黃埔區市場監管局遂將兩個案源線索並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生產並銷售不合格醫用外科口罩80000個,啟動召回1500個。另經查明,當事人銷售上述3批次產品時均未附帶出廠檢驗報告書,且有一批次產品出廠入庫時未按照規定進行檢驗。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黃埔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警告、沒收醫用外科口罩1500個,以及罰款123260.5元的行政處罰。(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穗市監)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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