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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發布一批涉疫情防控案例

2022年03月18日08:44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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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廣東高院發布一批涉疫情防控案例

  3月1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批涉疫情防控案例,涉及瞞報檢測結果入境、編造虛假信息、走私冷凍肉品、非法舉辦聚集性活動等違法犯罪行為。

  廣東高院有關負責人表示,疫情防控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各級法院將依法從重從快審理造謠傳謠、抗拒管制、暴力傷醫、傳播病毒、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涉疫案件,堅決維護醫療秩序、防疫秩序、市場秩序、社會秩序,為打好打贏疫情防控這場硬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涂改核酸檢測報告日期 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獲刑罰

  2021年1月16日,張某兵在其境外新冠核酸檢測暫無結果的情況下,由同事楊某昌和張某超協助涂改檢測報告日期,乘坐國際航班入境。入境后在得知境外核酸檢測結果陽性情況下,仍向疾控部門謊報結果以逃避檢疫。有關部門立案偵查后,張某兵、楊某昌、張某超投案自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張某兵、楊某昌、張某超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依法分別判處3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

  報警謊稱男友確診后離院 編造虛假信息獲刑罰

  2021年9月13日,丁某為報復其男友李某,在湖北省仙桃市打電話至廣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謊稱是某醫院護士,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李某私自離開醫院,乘坐高鐵前往廣州。公安部門接警后,迅速啟動疫情防控緊急應對措施。后經核實,李某全部情況均系丁某編造。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丁某在疫情防控期間,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構成編造虛假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

  逃避海關監管 走私國家禁進出口貨物獲刑

  2020年8月11日,何某伙同他人聯系境外凍肉貨源,安排船隻在海上接貨后運至境內,再安排貨車運至某冷庫貯存。警方在冷庫查獲凍肉58.2噸。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何某等11人逃避海關監管,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依法判處何某有期徒刑五年,其他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十個月,並處罰金。

  舉辦逾千人聚集活動不申報 不服被罰20萬起訴被駁回

  廣州萬悅城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未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即舉辦“2020萬悅城網紅夜市美食嘉年華活動”,且實際參與活動人數遠遠超過1000人,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因萬悅城公司的行為違反《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規定,作出取締活動並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萬悅城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審理認為,公安機關經查處后依法決定取締活動並處以罰款,於法有據、程序合法、量罰適當,依法駁回萬悅城公司訴訟請求。廣鐵中院二審維持原判。(記者章程 通訊員林曄晗、吁青、林浩穎)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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