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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廣東省反饋督察情況

2021年12月14日09:02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 向廣東省反饋督察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1年11月19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督察組於2021年12月13日向廣東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李家祥通報督察報告,廣東省委書記李希作表態發言,廣東省省長馬興瑞主持會議。翟青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廣東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地市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廣東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對標對表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工作力度大,取得明顯成效。

  廣東省把深入系統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把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作為重大政治要求,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格局。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帶頭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挂點污染最重的茅洲河、練江污染整治,形成全省各級黨政“一把手”親抓親管的良好局面。

  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實施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六大工程”,2020年先進制造業、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佔比分別提高到56.1%、31.1%。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持續開展舊城鎮、舊廠房、舊村庄“三舊改造”,累計完成32萬畝。加強能源結構優化調整,能耗強度水平、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單位工業增加值水耗水平均位居全國前列。

  採取超常規力度推動環境基礎設施建設,2018年以來全省財政投入2100多億元治水,新建城市(含縣城)污水管網2.62萬公裡,新增生活污水處理能力708.9萬噸/日。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動破解鄰避難題,生活垃圾、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大幅提升。

  加快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出台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積極推動與相鄰省(區)合作開展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建立全省統一生態環境執法系統,在全國率先建成大氣復合污染成分監測網。

  廣東省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1年11月底,督察組交辦的6764件群眾舉報問題絕大多數已辦結或階段辦結,其中責令整改4825家﹔立案處罰1821家,罰款10553萬元﹔立案偵查32件,拘留70人,約談917人,問責307人。

  督察指出,對標中央要求,對照人民期待,廣東省工作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大,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仍有差距。有的地市對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的緊迫性和艱巨性認識不到位,過分強調財力困難,工作力度不夠,缺乏韌勁和狠勁。小東江2019年水質剛有所好轉,茂名市就想“歇歇腳”“喘口氣”,工作不緊不實,導致2020年水質反彈,2021年上半年繼續下降至劣Ⅴ類。楓江流域污染問題由來已久,但潮州市一直未引起足夠重視,“等靠要”思想嚴重,流域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非常緩慢,污水直排問題十分突出,楓江水質長期為劣Ⅴ類。

  “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沖動仍然存在。2021年上半年能耗強度控制形勢嚴峻,被國家有關部門一級預警。2020年以來,全省121個在建或建成用能1萬噸標准煤以上“兩高”項目中,未經節能審查的達42個,佔34.7%。雲浮市2021年在建和擬建1萬噸標准煤以上的“兩高”項目16個,新增能耗超出全市能源消費總量一半以上。南方東海鋼鐵400萬噸優特鋼項目產能置換要求未落實、節能審查未通過,2020年以來當地還通過“化整為零”方式為企業獲取林地使用指標1950畝。韶關市“十三五”能耗強度、碳排放強度任務均未完成,2020年以來仍有9個“兩高”項目未批先建。陽江市將已經基本建成的陽春正達實業年產25萬噸不鏽鋼板加工項目,虛報為未開工擬建項目。

  區域城鄉不平衡。近年來,廣東省生活污水管網和處理設施建設力度空前,但主要集中在廣州、深圳、東莞及練江流域,區域管網建設不平衡,污水收集率差異明顯。2020年粵西地區污水收集率僅52.5%,粵東、粵北地區污水收集率更低,分別隻有34.5%、32.5%,不足珠三角地區的1/2。相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廣東省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短板明顯,農村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部署的生活污水收集任務未完成,建設推進的鄉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中,管網不配套、運行不正常、設施閑置壞損等現象較為普遍。

  擔當作為不夠。清遠市計劃2015年底建成投運城區垃圾焚燒項目,但項目一拖再拖,直至2020年7月主體工程才正式動工,2021年6月點火試運行。中山市城區(中心組團)計劃2020年底完成整治的158條河涌中,142條截至督察進駐時尚未完成,進度嚴重滯后。小隱涌流域綜合整治工程早在2018年8月就已立項,目前僅完成勘察工作。

  近年來,珠三角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為日益猖獗,污染河道水質,改變河床形態,對水生生物棲息繁衍帶來不良影響。省直有關部門對此主動作為不足,監管力度不夠,非法洗砂洗泥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美麗河湖和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水環境基礎設施仍有缺口,2020年韶關市、肇慶市等7個地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於30%。一些城市污水管網缺口較大,大量污水直排。佛山市生活污水管網缺口2300多公裡,已建成的污水管網老化、破損問題嚴重。潮州全市污水管網缺口高達3400公裡,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僅為31.5%。揭陽市城區污水管網缺口近2000公裡,每天約10萬噸污水未有效收集處理。韶關市城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隻有24.6%,每天約13萬噸污水直排。

  部分流域和城市內河涌污染嚴重。楓江干流水質長期為劣Ⅴ類,鳳水干渠等支流污染嚴重。榕江2018以來連續三年水質未達到考核目標,2021年1—8月干流監測斷面72.7%未達到水環境功能區劃目標要求,支流監測斷面劣Ⅴ類佔比達34.1%。中山全市1041條河涌,2021年第二季度監測劣Ⅴ類佔比44.6%,督察組抽查5條河涌均發黑發臭。湛江市城區已完成整治的28條黑臭水體中,10條水質有所反復。廣州市番禺區石崗西涌、雁洲河雨天污水溢流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

  工業集聚區環境問題突出。江門開平市蒼城鎮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緩慢﹔蓬江區荷塘鎮南格工業區每天2萬余噸污水得不到有效處理,現場抽查發現園區企業污水直排、超標排放問題突出。珠海市富山工業園配套的富山水質淨化廠運行不穩定,2020年以來處理尾水時有超標。東莞市清湖工業園區雨天污水溢流嚴重,現場監測周邊的廈坭河、三星渠水質均為劣Ⅴ類。

  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有待加強。全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仍有近20%任務尚未完成。茂名市電白城區水質淨化廠故障頻發,水東灣新城污水處理廠因排水去向問題前后停運兩年多,森高河沿河污水管網多處破損,大量生活污水長期直排、漏排。海水養殖尾水污染量大面廣。2020年全省海水無証養殖比例高達66%。違規填海侵佔近岸生態。陽江市海陵區閘坡現代漁港建設項目未按程序報批同意,2018年以來違規圍填海43.3畝。湛江雷州市西寮漁港附近養殖池塘2018年圍海擴建,造成5615株紅樹林死亡。

  三是部分地方和領域生態環境安全保障不力。廣東恩平地熱國家地質公園內長期存在5處違規礦山開採點,生態破壞問題突出,恩平市及有關部門2021年還違規為其中2處開採點續証。河源連平陂頭省級地質公園內協和礦業有限公司2014年採礦証到期后,當地政府於2019年違規為其續証,企業無序開採造成生態嚴重破壞,被周邊群眾反復舉報。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小水電站清理整治遲緩。

  一些礦山開發生態破壞修復不力。梅州興寧市鐵山嶂歷史遺留礦山水土流失嚴重,每天近萬噸廢水直排外環境,遺留礦渣存在較大環境風險。清遠市稀土盜採猖獗,累計破壞39處3581畝山林植被,但生態修復走過場,水土流失和污染問題突出。

  個別地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滯后。河源市、陽江市垃圾焚燒項目建設嚴重滯后,城區生活垃圾填埋場已填滿封場,每天城區近千噸生活垃圾外運處置。雲浮市城區垃圾填埋場已基本滿庫容,但垃圾焚燒項目進展緩慢。

  部分地市滲濾液處置短板突出。全省積存垃圾滲濾液高達166萬噸。珠海市西坑尾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置設施時常停運,滲濾液長期轉運到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佛山市白泥坑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置設施運行不正常,在線監測弄虛作假。全省一些垃圾填埋場地下水和周邊水體受到污染,其中清遠市8個垃圾填埋場中就有5個地下水超標。

  固體廢物處置能力亟待加強。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結構性、區域性失衡仍未完全解決,生活垃圾焚燒飛灰、鋁灰渣處置能力不足,貯存量分別高達6.7萬噸、7.1萬噸。非法轉移傾倒仍時有發生,2018年以來涉危險廢物傾倒案件400余起。東莞、惠州等部分城市生活污泥處置能力不足。東莞福利龍復合肥公司借營養土的名義違規傾倒污泥。惠州鑫隆公司違規將污泥交給偽造手續且無處置能力的英德潤田環保科技公司,共2.8萬噸污泥被非法傾倒。

  督察要求,廣東省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在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方面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加快補齊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破解生活垃圾及滲濾液處置、農村環境整治、海水養殖尾水治理等難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准、有效問責。對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或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督察強調,廣東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廣東省委、省政府處理。(記者/張子俊)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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