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靈活就業人員擬可繳存住房公積金
9月7日起,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開征求《廣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管理辦法》意見,擬規定靈活就業人員以自願為原則參加公積金制度,以個人名義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資金由本人承擔。
繳存基數不低於廣州市最低工資標准 比例不低於10%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以自願為原則,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繳存協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台港澳人員以及擁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可參照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
征求意見稿擬明確,靈活就業人員應當以個人名義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資金由本人承擔,屬於繳存人個人所有。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低於廣州市最低工資標准,繳存比例不低於10%。靈活就業人員在單位就職后,由該單位按規定繳存。
征求意見稿擬規定,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靈活就業繳存人員,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退出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制度,退出時銷戶並提取以靈活就業繳存人員身份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征求意見時間:
2021年9月7日~9月17日
提交意見途徑:
(一)郵寄至廣州市天河區華就路12號三銀大廈21樓貸款管理部(郵政編碼:510623)﹔
(二)傳真:020-85503970﹔
(三)電子郵箱:zhouzg@gz.gov.cn
提交意見可以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並注明是否願意公開,以便作進一步聯系。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需同時滿足七個條件
靈活就業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公式為:可貸額度=日均繳存余額×8×繳存系數,繳存系數根據累計繳存時間的長短分為1、1.5、2.5三種。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且不得超過65歲,兩人及以上共同申請貸款,以貸款期限長的一方計算貸款期限。
靈活就業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同時滿足以下7個條件:
(一)所購住房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能辦理抵押、保証擔保手續﹔
(二)參與繳存時間累計不低於24個月並且貸款前6個月內連續繳存。從單位職工轉為靈活就業人員或繳存人從異地轉入的,繳存時間可合並計算,但貸款前至少在廣州市以靈活就業繳存人員身份連續繳存6個月﹔
(三)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款﹔
(四)所購住房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
(五)擁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
(七)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若靈活就業繳存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擬不予公積金貸款:
1.單筆貸款近5年累計逾期6期(含)以上﹔
2.單張貸記卡近2年累計逾期6期(含)以上﹔
3.貸記卡狀態為呆賬、凍結或止付﹔
4.貸款被劃分為次級、可疑或損失類﹔
5.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記者 何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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