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19項工作獲國務院督查激勵

2021年06月16日08:34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廣東19項工作 獲國務院督查激勵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通報,對2020年落實穩就業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堅戰、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創新驅動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等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取得明顯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勵,相應採取資金、項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試等30項獎勵支持措施。其中,廣東可參評的28項督查激勵措施中,有19項獲得激勵,並列全國第一﹔省、地市、縣(區)共獲20次激勵,繼續保持在全國前列。

  從激勵對象看,在針對省級設置的13項激勵中,廣東省獲得7項﹔針對市、縣(區)設置的17項激勵中,廣東省獲得12項,其中深圳市(含福田、南山區)6項,廣州市(含黃埔、增城、從化區)4項,東莞市2項(其中1項與廣州市增城區共同獲激勵),韶關市1項。

  從省牽頭部門看,廣東省發展改革委4項,省科技廳、水利廳各2項,省政府辦公廳、省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等10部門各1項,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共同牽頭的1項。

  自2018年國務院設立30項督查激勵以來,廣東省商事制度改革、企業債券、交通建設、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改善地方科研基礎條件、“雙創”、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就業創業、環境治理、河長制湖長制等11項實現“三連冠”﹔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1項連續兩年獲得﹔“免督查”、水利建設投資、創新驅動發展3項為3年來首次獲得。

  “這說明廣東營商環境改革處於全國領先水平,並在不斷優化。廣東是制度創新的排頭兵,始終保持著改革創新的理念,已形成改革和增長的正反饋循環。”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聶輝華表示,廣東要進一步為企業融資、招工、創新和走出去等提供更優服務,在體制機制上形成更多可推廣、可復制的“廣東經驗”。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省2020年度督查激勵成績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高位推動,各有關部門和地市真抓實干、全力爭取的結果。獲得激勵的部門和地區要充分發揮模范表率作用,把國家各項獎勵支持措施“用在刀刃上”。未獲激勵的牽頭部門和相關地市,要認真梳理相關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短板弱項,抓緊制定實施有針對性政策措施,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在廣東省落地見效。(記者 吳哲、李鳳祥、王彪)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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