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佛山6月14日電 (張晨牧)6月14日,廣東省佛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通告,為進一步落實落細新冠肺炎疫情分級分類防控工作,實現精准防控,根據疫情發展動態,按照分類分批原則,對封閉、封控、閉環管理區域實行有序解除。
根據通告,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區域,經評估並按程序報批后,由相關區域所在地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解除封閉、封控、閉環區域管理措施:
一、管理區域內,自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后,封閉、封控管理區域連續14天以上且經過四輪以上全員核酸篩查沒有發現感染者,解封前24小時內完成全員核酸檢測且結果均為陰性。閉環管理區域連續14天以上且經過全員核酸篩查沒有發現感染者。
二、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內涉及重點場所的“黃碼”人員,按規定進行核酸檢測且結果均為陰性。
三、所有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已得到有效管控。
四、環境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解除相關區域管理措施后,繼續落實其他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