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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委巡視組向18個黨組織反饋問題

2021年02月07日08:20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省委巡視組向18個黨組織反饋問題

  近期,按照廣東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廣東省委13個巡視組分別向2個市、36個縣(市、區)黨委反饋了十二屆省委第七輪巡視情況。廣東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分別參加巡視情況反饋會議。

  現將廣東省委巡視組向韶關市、雲浮市,廣州市黃埔區、南沙區,深圳市光明區,韶關市武江區、曲江區,河源市紫金縣,梅州市梅縣區、興寧市、大埔縣,江門市開平市,肇慶市四會市、封開縣、懷集縣,揭陽市揭東區、揭西縣,雲浮市新興縣委等2個市、16個縣(市、區)黨委反饋的問題摘要登載如下。

  韶關市委落實新發展理念有差距,基層治理和民生事業存在短板,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環節。落實“兩個責任”有待加強,有的領域廉政風險突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止。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執行干部工作制度不規范,對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監督不夠嚴格。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雲浮市委落實新發展理念不夠到位,鄉村振興、污染防治等工作有差距,民生建設存在不足。管黨治黨存在薄弱環節,抓班子帶隊伍的壓力傳導不到位,有的領域違紀違法案件仍高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止。基層黨建工作抓得不夠實,落實干部工作政策規定不夠嚴格。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廣州市黃埔區委以“四個出新出彩”重要要求引領帶動有關工作不夠到位,社會治理體系不夠完善。落實“兩個責任”不夠到位,有的領域違紀違法問題較為突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基層黨建工作不夠扎實,執行選人用人政策制度不夠規范。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廣州市南沙區委貫徹落實“四個出新出彩”重要要求有差距,投資環境不夠完善,民生工作存在短板。履行“兩個責任”不夠扎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一些部門的干部不擔當、不作為。基層黨建和選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深圳市光明區委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存在不足,社會治理體系不夠完善。落實“兩個責任”不夠到位,“微腐敗”問題時有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然存在。落實組織生活制度不夠嚴格,執行選人用人政策制度不夠規范,人才工作存在短板。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韶關市武江區委推進高質量發展存在薄弱環節,鄉村振興、基層治理和污染防治等工作存在短板。“兩個責任”壓得不實,有的領域存在監管漏洞,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禁而不止。基層黨建有待加強,一些單位組織生活不嚴肅,執行干部工作制度不嚴格。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韶關市曲江區委貫徹新發展理念有差距,社會治理能力有待提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足。“兩個責任”壓得不實,有的領域監管不到位,漠視群眾利益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時有發生。基層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執行干部工作制度不嚴格,黨員教育管理不到位。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河源市紫金縣委踐行新發展理念不夠到位,民生事業存在短板,社會治理水平有待提升。“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對黨員干部監督管理存在寬鬆軟現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黨組織規范化建設有待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規范。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梅州市梅縣區委落實新發展理念有差距,基層治理能力建設有待加強,民生事業存在短板。“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有的領域權力運行缺乏有效監管,部門推諉扯皮、漠視群眾利益問題仍然存在。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嚴格。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梅州市興寧市委攻堅克難精神有所欠缺,推進鄉村振興不夠有力,民生建設工作有短板。落實“兩個責任”不夠到位,對關鍵少數監督管理不夠嚴,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基層黨建存在薄弱環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規范,因私出國(境)管理不嚴格。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梅州市大埔縣委履職盡責存在不足,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差距,農村基層社會治理有短板。全面從嚴治黨不夠有力,有的領域亂象頻發、廉政風險較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基層黨建工作不扎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規范,黨員干部隊伍教育管理不嚴。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江門市開平市委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成效不明顯,污染防治工作存在不足。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夠到位,對有的違紀問題失管失察,運用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不夠,基層單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止。基層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干部隊伍建設統籌謀劃不夠。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肇慶市四會市委政治站位不夠高,有的“一核一帶一區”項目推進緩慢,“放管服”“減稅降費”措施執行不徹底。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不足,隱形變異“四風”問題較為突出,有的職能部門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猶存。執行干部選拔任用規定不嚴格,部分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充分。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肇慶市封開縣委執行黨中央有關重大決策部署不夠主動,“減稅降費”等工作落實不夠到位。全面從嚴治黨不夠有力,不收斂、不收手現象仍然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多發,有的部門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較為嚴重。執行組織人事紀律不嚴格,違規提拔現象時有發生。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肇慶市懷集縣委執行黨中央有關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到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點項目推進較為緩慢。政治生態淨化不夠徹底,不收斂、不收手現象依然存在,民生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較為突出。執行組織人事紀律不嚴格,存在涉嫌違規錄用等問題。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揭陽市揭東區委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有差距,民生事業存在不足。“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對有的領域腐敗問題懲治不夠有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干部隊伍建設不夠規范,一些基層黨組織建設保障不力。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揭陽市揭西縣委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責任擔當不足,生態文明建設有差距,民生領域短板較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有的領域廉政風險和腐敗問題突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基層黨組織存在虛化弱化現象,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雲浮市新興縣委推進污染防治、鄉村振興等工作存在短板,解決民生問題力度不夠。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有的領域廉政風險較高,“四風”問題禁而不絕,一些部門不作為、亂作為。一些黨組織作用弱化,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有關制度不嚴格。巡視和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此外,廣東省委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等有關方面處理。(記者 祁雷 通訊員 高秋光)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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