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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發布2021年首個森林“禁火令”

2021年01月15日09:51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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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深圳發布今年首個森林“禁火令”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護深圳市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深圳市於1月14日正式發布全市森林“禁火令”。

  據了解,此次“禁火令”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4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禁火區域為全市所有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50米范圍內的森林防火區。禁火期間,禁火區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禁火區域活動禁止以下七類行為:(一)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等﹔(二)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四)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五)燒黃蜂、熏蛇鼠、燒山狩獵﹔(六)燒山、燒雜、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甘蔗葉、稻草、果園草等﹔(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此外,進入森林防火區的車輛和人員,應當自覺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其攜帶的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物品,實行集中保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凡阻撓、妨礙檢查工作的,公安部門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的單位及個人,將由相關職能部門嚴格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有關部門同時提醒,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應立即向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或當地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街道辦事處報告。深圳市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2119。(記者 戴曉蓉 通訊員 門艷)

(責編:張晨牧、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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