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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涉案6億跨境電商走私網被端

2021年01月11日11:16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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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一涉案6億跨境電商走私網被端

  記者1月10日獲悉,深圳海關在深圳市公安局協助下開展跨境電商走私集中打擊行動,摧毀一個利用跨境電商平台“刷單”走私化妝品、奶粉、紅酒等貨物入境的走私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36名,案值超過6億元。

  2020年7月,深圳海關接到一起跨境電商平台走私線索通報,該關緝私部門第一時間開展摸查,經過兩個多月的偵查摸排和調查取証,基本摸清了犯罪團伙的走私流程,決定開展收網行動。

  行動當日凌晨4時,各行動小組按照指揮部要求到達指定地點,等候行動指令。當時,店鋪依舊燈火通明,四處可見懸挂的招商廣告,外圍展櫃上全是國際大牌的爆款電商產品。門口處,堆積的快遞接連不斷地運來運走,膠帶撕裂的打包聲音此起彼伏。

  凌晨5時,隨著指揮部一聲令下,300名警力分成若干個行動組,迅速沖入既定的抓捕點和查緝點,一舉打掉通過“網購保稅進口”偽報貿易性質方式走私的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36名,現場查扣涉嫌走私化妝品、奶粉、紅酒一批,案值超過6億元。

  經查,涉案公司以明顯低於進口應繳稅款的價格接受境外客戶委托,將本應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化妝品、奶粉、紅酒等貨物,通過制作虛假合同、發票等報關單據,以“網購保稅進口”方式報關進口,在聯系物流公司辦理清關手續后運至保稅港區倉庫,再制作虛假訂單、支付單、物流單“三單”將貨物化整為零刷單出區回流至深圳、廣州、福建等地貨主。

  據了解,海關總署194號公告《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規定,自2019年起提高跨境電商進口限值限額,消費者單次交易限值提升至5000元,年度限額提高到2.6萬元,還進一步增加了正面清單商品種類。值得一提的是,公告規定,消費者(訂購人)對已購買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不得再次銷售,明確對盜用額度、二次交易、虛假交易進行處罰。

  深圳海關有關負責人特別提醒,跨境電商平台(企業)要合規發展,對參與制造或傳輸虛假交易、支付、物流“三單”信息、為二次銷售提供便利、未盡責審核消費者(訂購人)身份信息真實性等,導致出現違反海關監管規定情況的企業,將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對利用其他公民身份信息非法從事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務的,海關按走私違規處理,並按違法利用公民信息的有關法律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對不涉嫌走私違規、首次發現的,進行約談或暫停業務責令整改﹔再次發現的,一定時期內不允許其從事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務,並交由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按規定實施查處。(記者 吳德群 通訊員 劉柏輝)

(責編:張晨牧、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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