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7區擬實施差別化入戶

2020年12月17日08:47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廣州7區擬實施差別化入戶

  12月16日,廣州市人社局發布《廣州市差別化入戶市外遷入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簡稱《管理辦法》),在白雲區、黃埔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和增城區7個行政區就業或創業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申請入戶廣州的條件將有所變化。

  符合條件的大專學歷、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可入戶

  根據《管理辦法》,廣州市差別化入戶政策的實施范圍為白雲區、黃埔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和增城區7個行政區。在這7個行政區就業或創業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將戶籍遷入廣州市,在差別化入戶實施范圍內的行政區辦理登記入戶。

  同時滿足的條件為:擁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單証),或擁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學歷,或全日制技師學院預備技師班、高級工班畢業人員﹔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申報時須在差別化入戶實施范圍區域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該《管理辦法》的人員,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隨本人同時將戶籍遷入廣州市差別化入戶實施范圍的區域。人員未在差別化入戶實施范圍區域內具有住宅房屋地址登記入戶的,在其工作單位集體戶或差別化入戶實施范圍區域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入戶﹔無法通過上述辦理入戶的,在其工作單位注冊所屬的公共集體戶入戶。

  符合《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廣州市政策性入戶管理辦法》所列條件的人員,應按上述三份文件申報入戶。

  通過差別化管理辦法入戶后可按條件市內遷移

  12月16日,廣州市公安局發布的《廣州市差別化入戶市內遷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指出,差別化入戶人員入戶廣州市后,以實際居住、工作地登記入戶為原則,戶口可按照一定條件在市內進行遷移。

  在白雲區、黃埔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和增城區7個行政區(簡稱“7個行政區”)內繳納社會保險累計未滿3年的,可在7個行政區內遷移。若在7個行政區內繳納社會保險累計滿3年的,可在全市行政區域內遷移。

  在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口、工作單位集體戶口、政府公共集體戶口的差別化入戶人員,已經在本市擁有合法住宅房屋的,符合《廣州市差別化入戶市內遷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四條規定,應當按《廣州市集體戶口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及時將戶口遷到其本市合法住宅房屋地址登記入戶。

  差別化入戶人員辦理戶口市內遷移時,應向遷入地的區公安機關申報,經區公安機關審核后予以遷移。因申報要素缺失、錯漏致使無法核查的,退回申請人重新申報。(記者 劉春林)

(責編:張晨牧、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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