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擬對地級市考評排名 后三位開展專項督察

2020年12月03日08:11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擬對地級市考評排名 后三位開展專項督察

  為深入推進廣東法治政府建設,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近日,廣東省司法廳公布《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與監督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正面向社會公眾征集意見,時間截至2020年12月19日。

  近年來,廣東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但仍存在法治政府建設參與主體的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基層執法的法律底線與法治思維相對單薄、民眾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不高等情況。《辦法》的制定,正是為了切實解決法治政府建設進程中存在的問題。

  該《辦法》共分為六個篇章,36條內容,其中明確提及,各級人民政府及部門主要負責人,需履行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各級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機構或者協調機構,應組織開展對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情況的督察,對象包括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以及各級人民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對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排名后三位及退步明顯的前兩位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當開展專項督察工作。

  對各級人民政府的督察內容,主要有11個方面。如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推進政務公開的情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推進進程等。

  法治政府該如何建?《辦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創新社會治理,優化公共服務﹔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加強重要領域政府立法﹔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強合法性審查,嚴格決策責任追究﹔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加強行政復議、人民調解工作﹔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等。

  《辦法》還提出,要積極運用群眾滿意度測評、第三方社會評估、邀請法律法學專家參與法治政府督檢考活動、建立法治督察人才(專家)庫、征求人大司法檢察監察意見等途徑和渠道,開展多方位法治監督。

  在社會公眾和輿論監督方面,需建立健全違法行政行為信訪投訴舉報登記制度,設置統一的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台,暢通舉報箱、電子信箱、熱線電話等監督渠道,對群眾投訴舉報或媒體曝光的違法行政行為,各級政府應依法及時調查處理並進行反饋。(記者 陳伊純 通訊員 粵司宣)

(責編:張晨牧、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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