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印發通知遏制農村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

2020年11月08日08:26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用地指標不足 下一年度優先保障

  近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與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關於疏堵結合堅決遏制農村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通知》(下稱《通知》),從“疏”和“堵”兩方面明確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解決思路和方法,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土地管理的主要責任主體,同時強調要切實保障農民合理的住房需求,一定要解決農民因合理需求得不到滿足而佔用耕地違法建房的問題。《通知》自11月4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通知》強調,要切實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需求。確保農村建設用地規模和指標落實落地。農村村民建設住宅應符合村庄規劃並優先使用存量建設用地、村內空閑地,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且應盡量避免佔用耕地尤其是水田,確實難以避讓的,由縣級政府負責統一落實耕地佔補平衡,縣域范圍內確實無法落實佔補平衡的,可按規定在市域或省域范圍內落實。其中,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專項用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需求,年底實報實銷,當年保障不足的,在下一年度優先保障。

  《通知》提出,要改進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審批。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佔用農用地的,要在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証前按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在下達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范圍內,將相關農用地轉用審批事項委托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可按規定直接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同時,確保農村新建住房不動產登記方便快捷。要求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加快辦理農村新建住房不動產登記手續,大力推廣“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可以通過信息共享方式獲取的資料不得要求申請人再提供,嚴格落實不動產登記費用減免政策,切實減輕農民群眾負擔。

  在堅決遏制農村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方面,《通知》要求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鼓勵建立農村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舉報獎勵制度。要求各地把農村新增亂佔耕地建房查處整改工作作為土地執法監督的重要內容,並將土地執法監督情況納入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

  《通知》提出,各地可探索建立鄉鎮、村工作績效與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相挂鉤的考核機制,對因工作不力、監管不到位導致出現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的,給予相應懲罰﹔對工作得力、監管到位,沒有出現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的,給予適當獎勵。(記者/黃敘浩)

(責編:劉淞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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