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國內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

2020年10月30日08:28  來源:深圳特區報
 
原標題:賣酒給未成年人處3萬元罰款

  深圳對未成年人全面禁酒,商家賣酒給未成年人將處3萬元罰款。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以下簡稱《健康條例》)。作為深圳人的健康“基本法”,《健康條例》是國內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根據《健康條例》規定,健康包括“人的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良好的社會適應能力”。在“社會適應能力”上,《健康條例》要求中小學校每年組織開展在校學生社會適應能力測試。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和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要注重對學生和幼兒個人生活自理能力、社會交往能力、道德規范約束能力等社會適應能力的教育和培養。

  近年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問題倍受關注。《健康條例》要求教育部門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學校健康教育內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也有義務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健康條例》明確“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精飲料”,對於違反這一規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三萬元罰款。酒精飲料、碳酸飲料的銷售者應當在貨架或者櫃台上設置符合標准的健康損害提示標識。如果商家不設置相關標識,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罰款。

  奶茶、炸雞等高糖高油食品也會影響孩子的健康。《健康條例》鼓勵餐飲服務經營者和集體用餐食堂對所提供食品的熱量和主要營養成分等進行標識,並鼓勵食品生產者生產低鹽、低油、低糖、無糖食品,並在包裝上作顯著標識。

  人人要建居民電子健康檔案

  根據《健康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基本健康服務實行實名制。除緊急救治外,居民接受基本健康服務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証件。在實名制的同時,每個人都有配合建立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的義務。居民電子健康檔案應當向居民本人開放,實現在線查詢、下載、更新、使用、授權等功能,但不得用於任何商業用途。居民接受醫療服務時,醫療衛生機構可以查閱居民電子健康檔案信息。

  深圳也將建立居民健康積分獎勵等激勵機制,對居民參與健康促進、體育健身、健康管理和健康社區建設予以積分,並鼓勵醫療衛生機構、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提供積分兌獎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健康條例》將每年8月定為深圳健康活動月,並要求將“健康”納入政策考量。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健康深圳建設作為城市建設與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記者 羅莉瓊 通訊員 深衛信)

(責編:張晨牧、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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