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價漲跌超15%應備案變更

2020年07月30日16:04  來源:深圳商報
 
原標題:價格漲跌超15%應備案變更

  圖為記者航拍的深圳一社區。(本報資料圖片)

  記者7月29日從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報》獲悉,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給《深圳市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環境建設促進若干規定》等9份規范性文件予以續期,明確了文件有效期,確保依法有效履行職責。

  據了解,根據《深圳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規范性文件除需要長期執行的外,一般應當規定有效期。有效期屆滿,規范性文件自行失效。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實施的,如對規范性文件內容沒有修改的,制定機關應當制作規范性文件續期通知,並向社會公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后,共梳理出即將到期且需要繼續執行的規范性文件有9份,將這9份規范性文件按程序予以續期,以符合相關業務領域執法需要。

  9份規范性文件分別為:《深圳市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環境建設促進若干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合同格式條款備案辦法》《深圳市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辦法》《深圳經濟特區網上商事登記暫行辦法》《深圳市網絡經營者交易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深圳市企業知識產權行為規范指引》《深圳市企業海外知識產權協作指引》《關於改革名稱登記管理方式實行商事主體名稱自主申報登記的意見》《深圳市電梯維保單位違章記分辦法》。其中,前7份規范性文件曾於2015年6月25日重新發布。

  其中,關注度較高的《深圳市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辦法》(以下稱《辦法》)旨在建立和維護公開、公正、透明的市場價格秩序。根據《辦法》,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售之前,應按照房地產預售許可証核准的商品房套數,一次辦理全部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售過程中,價格調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備案價格上下15%(含15%)時,應在調整之前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變更。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照經備案的銷售價格,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房。《辦法》規定,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應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樓盤名稱、房地產預售許可証號碼、坐落位置,以及每一套商品房的房號、建筑面積、建筑面積單價、套內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單價、總售價、備注等。(記者 彭琰)

(責編:肖錕、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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