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率先在大灣區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地方立法

2020年07月28日14:56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廣州率先在大灣區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地方立法

  作為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4個特大城市之一,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將廣州建設成為全球企業投資首選地和最佳發展地,廣州在粵港澳大灣區率先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地方立法。

  廣州總結近年來優化營商環境經驗做法,將市場認可、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予以固化,形成《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已於6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下簡稱《草案》)。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將於近期審議,目前,《草案》正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地方立法進程大幅向前邁進。

  《草案》共7章89條,包括:總則、市場活力、政務便利、開放創新、執法公正、法治保障和附則。《草案》明確,優化廣州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對標國際最高標准、最優水平、最佳實踐,堅持目標可量化、實效可視化,強化協同聯動,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

  在鼓勵創新方面,《草案》規定,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充分運用現行法律制度及國家政策資源,探索具體可行的優化營商環境新經驗、新做法,並復制推廣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對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探索中出現的失誤或者偏差,符合規定條件的,依法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

  在市場主體權利義務方面,《草案》規定,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的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依法享有自主決定經營業態、模式的權利,人身和財產權益受到保護的權利。(記者魏麗娜、申卉 通訊員穗司宣)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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