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避免雙重征稅安排第四議定書落地生效

2020年07月02日08:41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粵澳基金享首單 稅收減免4000萬

  近日,廣東粵澳合作發展基金(有限合伙)(下稱“粵澳基金”)向其澳門投資方匯出首筆收益分配款項合計4億元,橫琴新區稅務部門根據《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四議定書(下稱“議定書”)有關規定,為粵澳基金辦理稅收減免約4000萬元,這是全國首個享受議定書免稅待遇的案例。

  上述議定書於去年11月簽署,旨在減輕內地與澳門兩地有關惠民合作項目的稅收負擔,進一步促進內地與澳門間資本流動。今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該議定書生效執行的公告。

  議定書中的“政府投資”條款是本次案例適用的主要政策依據,即一方政府從其出資參與雙方合作設立在另一方主要用於民生項目的基金取得的所得,在另一方享受免稅待遇,適用對象“包括廣東粵澳合作發展基金和其他雙方主管當局共同認可的基金”。該舉措有效減少了澳門特區政府在內地投資的稅務成本,對粵澳兩地經濟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在稅務部門的輔導下,款項不到1天就順利匯到澳門,通過留存備查的方式享受協定待遇非常省事。”粵澳基金綜合部部長楊少慧說。粵澳基金由廣東省政府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合作,主要投資廣東省內與自貿區和大灣區建設相關、有利於兩地經濟民生的優質基礎設施項目。這次匯出的4億元是粵澳基金2018至2019年度的投資收益,根據議定書有關規定,這筆投資收益享受免稅紅利4000萬元。(記者/黃敘浩 梁涵 通訊員/岳瑞軒 黃婷)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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