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翠亨新區黨工委原副書記賀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0年05月18日15:26  來源:南粵清風網
 
原標題:中山翠亨新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火炬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賀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中山翠亨新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火炬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賀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賀暉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紀律觀念淡薄,頂風違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取得、持有、實際使用高爾夫球會員卡和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打高爾夫球活動,收受禮品、禮金,違規超標准接待﹔價值觀扭曲,利用職權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貪欲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在承攬工程、調整土地性質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賀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賀暉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山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賀暉簡歷

  賀暉,男,1965年2月出生,漢族,江西永新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9年1月任中山市民眾鎮黨委副書記

  2001年7月任中山市大涌鎮黨委副書記

  2002年6月任中山市東升鎮黨委副書記

  2002年8月任中山市東升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6年11月任中山市大涌鎮黨委副書記

  2006年12月任中山市大涌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8年1月任中山市大涌鎮黨委書記

  2008年2月任中山市大涌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1年7月任中山市三鄉鎮黨委書記

  2011年11月任中山市三鄉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4年8月任中山翠亨新區管委會主任(副廳級)

  2014年9月任中山翠亨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兼火炬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

  2019年12月被免去中山翠亨新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2019年12月被免去中山火炬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翠亨新區黨工委副書記職務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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