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全省性社會服務機構開展專項整治

2020年04月22日08:22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全省性社會服務機構 開展專項整治

  日前,廣東省民政廳印發《關於社會服務機構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決定從4月中旬至11月30日,對全省性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不規范行為開展專項整治,整治重點包括法人治理、服務規范、社會信用、安全責任等四個方面,進一步規范社會服務機構行為,促進社會服務機構健康有序發展。

  在法人治理方面,重點關注未按照社會服務機構章程設立理(董)事會、執行機構、監事會(監事)﹔未按章程和要求履行民主決策程序開展業務活動﹔未建立健全理事會會議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証書印章管理制度、信息公開等內部管理制度。

  圍繞法規政策不執行的問題,重點整治不按規定接受或者拒不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的行為,如不參加或不按時年檢年報,不予配合或抵制行政檢查﹔財務會計制度不規范,沒有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挪用、佔用社會服務機構資產等違法違規行為﹔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如未依法依規按時申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住所和業務范圍等變更登記﹔違規設立分支機構。

  在信息公開方面,重點整治未向社會公開章程、登記証書、收費許可証、年檢年報以及接受使用捐贈等有關信息﹔未向社會公開服務范圍、服務價格、服務標准等內容。在安全責任方面,關注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實社會服務機構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未落實安全風險防控措施。

  本次專項整治包括自查自糾、現場檢查、總結提高等三個步驟。《通知》要求,各社會服務機構要加強組織,制定方案,按專項整治方法步驟合理安排時間,通過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填報系統認真填寫《社會服務機構專項整治自查自糾表》,掃描上傳總結材料。要積極配合專項整治現場檢查工作,指定現場負責人,安排專職工作人員對接,保証現場檢查資料完整有效。(記者/汪祥波 通訊員/葉金鑫 劉斐然)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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