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3月31日起恢復實施“開四停四”

2020年03月29日07:49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廣州3月31日起 恢復實施“開四停四”

  記者3月28日從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根據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醫療防治組發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風險分級,當前廣州市各區均為低風險地區,為做好廣州復工復產的道路交通運行保障,恢復正常交通運行秩序,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3月31日起恢復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廣州交警表示,3月31日恢復“開四停四”管理措施后,由於清明節期間(4月4日至6日)不實施“開四停四”,外市籍中小客車可正常行駛,按停駛計算(即停駛3天)。因此,隻要4月3日在管控區域內行駛,4月7日則需停駛1天,才能達到“停四”條件。如4月3日未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則達到“停四”條件,4月7日可正常行駛。 (全媒體記者張丹羊 通訊員交宣)

(責編:陳育柱、李語)

關注我們

  •  
  •  
人民廣東人民廣東 粵港澳大灣區發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