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檢察機關公布首批涉疫犯罪案例

2020年02月23日09:28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廣東檢察機關公布首批涉疫犯罪案例

  2月22日,廣東省檢察院公布廣東省檢察機關打擊涉疫情犯罪第一批典型案例。廣東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以來,截至2月19日,廣東檢察機關共提前介入524件661人,逮捕132件142人,起訴54件57人,法院已判決25件。

  報假案掩飾騙取大額口罩款

  2月10日,被害人謝某到派出所報案,稱其在協助市政府購買防護口罩用於派發給學校、福利院和孤兒院過程中,發現小學同學蘇某在朋友圈發布售賣口罩消息后,與蘇某聯系購買事宜,先后多次將127.5萬元貨款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至蘇某賬戶,后蘇某對其稱,用於購買口罩的錢已被他人騙走。

  公安機關經初步偵查,發現蘇某有詐騙嫌疑,當日對蘇某立案偵查。后公安機關查明,蘇某在自己沒有口罩貨源的情況下,謊稱有口罩貨源,騙取謝某支付的127.5萬元貨款,其收到貨款后全部用於賭博。

  為掩蓋其犯罪行為,蘇某謊稱謝某支付的127.5萬元被騙,向公安機關報假案。2月11日,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檢察院通過駐派出所偵查監督工作室獲知該案后,迅速提前介入,有針對性地提出十多條偵查取証建議。2月13日,電白區人民檢察院對蘇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檢察官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研制、生產或者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或者捏造事實騙取公眾捐贈款物數額較大的,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聚眾打麻將被查后毆打舉報人

  1月31日16時許,犯罪嫌疑人鄺某罔顧禁令,在其經營的台山市白沙鎮某山庄聚集多人打麻將。朱某得知后擔心人員聚集會妨害疫情防控工作,馬上報警,隨即多名參賭人員被公安機關處理,在場聚集人員被公安機關勸散。

  當日21時許,犯罪嫌疑人余某、陳某、鄺某對朱某的舉報懷恨在心,遂去到白沙鎮某村的一養殖場內將被害人朱某強行挾持上車,帶至台山市白沙鎮某山庄內,將被害人上衣脫光,再往其身上澆冷水、吹風扇,並對其進行毆打和侮辱。持續一個小時后,才將被害人朱某放回。經鑒定,被害人所受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2月1日凌晨1時許,台山市公安局接到被害人朱某報案后,當日對該案立案偵查。2月2日10時許,犯罪嫌疑人余某、鄺某、陳某到台山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同日被刑事拘留。后台山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對該案的性質認定、法律適用、証據收集等方面提出建議。2月17日,台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余某、陳某、鄺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檢察官表示,非法拘禁疫情線索舉報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疫情線索舉報人人身自由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記者/尚黎陽 通訊員/韋磊)

(責編:胡葦杭、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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